[申诉] 不服台中板Liumi对morris6813之水桶判决

楼主: morris6813 (YAK)   2016-03-01 07:53:00
申诉人:morris6813
被申诉人:Liumi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解决六十天之水桶判决
申诉内容:
我的回文中并无言词侮辱、谩骂、歧视,在那串文也无推文争吵、战文,
就使用板规处份,请问“是精X上脑吧”,是哪里有问题,不能因为发文
者认为X=虫,就说我有问题吧,如果我推文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发文者也会认为我在操他祖宗十八代吗?
以下为水桶公告文
嘘 morris6813: 是精X上脑吧...... 02/27 16:52
针对原PO言语侮辱。
2.4 :发文或推文争吵、战文、板主有权视情况禁止推文或回文,任何人皆可检举,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处分退文禁言30日。
 2.5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威胁、性骚扰,请当事者亲自检举,处份同2.4。
无文可退以双倍禁言。
03/01/2016 00:09:10 Liumi 暂停 morris6813 发言,期限为 60 天
理由: 2.5 对特定使用者言词侮辱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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