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Kaohsiung板主gggping退文之判决

楼主: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   2016-02-20 09:39:59
一. 换换爱市集 1.提供fb连结、2.收取费用、3.租用场地
判定为私人收费之活动并广告,依板规五退文处份
二、板规五即有订定广告之规范,何来标准不一?
三、板上文章板主并非每篇都会注意到,因此除了置底检举区外仍可以使用站内信
检举,唯检举需提供文章代码、违规事实等,并不是一句为什么其它人可以?!
这样板主这边不清楚,指述的他人为何,又如何去说明,为什么其它人可以?
或者只是板主没看到违规而已。
附录:
高雄板规
7-5 欲提出检举/申诉 请参阅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三编
申诉程序之规范,未依规定板主得不受理。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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