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11 10:24:15一、依据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看板板主有制定板规权力,组务亦尊重板主权责,若制定板规有遗漏之处,
可适时修改补充并公告之。
二、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要求不得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然站方亦提出补充说明不限缩使用者一般日常简单交易、非涉及规模化商业
营利之代购和以物易物。 详见 https://www.ptt.cc/news.8.html
另看板买卖文需注意不得有香菸、酒类、药品、活体动物..等法令禁止项目,
网络不得贩售总类相关内容可查询下列网址:
http://ppt.cc/!UX1
看板板主可依看板现况及上述说明自行订立看板标准。
※ 引述《KDDKDD (KDD)》之铭言:
: 检举人:KDDKDD
: 被检举人:hereiam
: 英文板名:Chiayi
: 检举诉求:Chiayi设计失当,请小组长予以纠正。
: 检举内容:
: (1) 本人在10/3 曾寄板规建议给hereiam提示板规设计有问题的地方,但hereiam至今
: 仍未修正,因此请小组长予以纠正并要求hereiam限期改善。
: (2) 针对板规失当之处,兹分述如下:
: (a) 第一行
: 以下板规文字中,如有[处罚]二字,初犯水桶三十天、二犯水桶六十天、三犯以后劣退!
: (甲) 若使用者是推文违规,试问如何退文?!
: 请参见板规5、板规6
: (b) 板规9
: 贩卖文章、合购文章、代购代买(有代买费用请遵守此板规,免费代买不在此限)
: 此条板规未规范营利部份
: 依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 九、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
: 行为:
: (一)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 而依小组判决前例
: 如#1J0Ed1aw (L_TaiwanPlaz)
: 板主对营利性商业活动应有明确性的定义,才能让使用者了解判决标准并符合
: 相关法规。
: (3) 综上所述,请小组长依板主失职之处予以纠正并要求限期改善。
: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ctrl+x 转录至本板,未附证据者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