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0] 12/03 板主公告禁止发文回文讨论板务

楼主: bee5566 (蜜蜂56)   2017-12-13 11:38:59
※ [本文转录自 bee5566 信箱]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时光屋) 看板: Actuary
标题: [公告] 板规修订 一.6 禁止发文回文讨论板务
时间: Sun Dec 3 05:26:10 2017
日前关于因板主失察,造成板上发生失序的情况,首先向各位致歉
从十月初开始修订以板规二纳管邀请码后,
近日再修补板规二对于推文分享邀请码之罚则的疏漏,
并针对大家主要不满的网站网址,举办投票决定是否同样以板规二纳管。
且再修订板规三,保障大家对情报文的推文讨论不得被删除。
以上一系列针对乱象的调整措施,都在逐步落实中,日后也会持续因应需要而动态调整。
相关的问题与讨论,连日来的文章大致上都已经表达与讨论的差不多了,
为了避免后来者因未参与先前的讨论,而发文进行不必要的重复讨论,
导致意见与回应过于分散,影响看板的秩序,请先爬文阅读已有的相关讨论纪录。
若有更多板务事宜之建议与违规文章之检举,请来信反应。参酌他板作法,
今增订板规一.6,任何板务讨论应先阅读板规,本办法及罚则经公告后,即刻生效。
一 总则:
6. 禁止使用发文或回文等方式公开讨论板务(包含本板及他板板务)
  为维护板内秩序,板务事宜及违规检举,请务必利用站内寄信告知板主处理
(经特定公告以指定方式开放讨论者,依公告之方式讨论则不在此限)。板主
收到来信后三日回复或告知处理结果。超过三日若仍未收到回复,请务必再
来信确认,可能为漏信或未处理到。违者初犯直接删文并水桶一个月,
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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