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小组板规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4-19 00:00:35
1. 本组处理为 SecretGarden 组内看板之事务,
发表无关本组事务者视情节给予删文、禁言30日以上或退文之处分。
发文前请详阅小组规范,未按标题格式填写者一律不予受理。
2. 发文前详读板规,并依处理事项选择标题文章类别,分别如下
板务检举请使用 [检举];建议或讨论事项请使用 [建议] 或 [问题];
组务案件,依内容使用[申诉]、[检举]、[申请]、[查帐]、[请假]。
如未依照以上标题文章类别,板主得自行删除文章。
3. 为维护法庭宁静,关于申诉案或检举案,非当事人请勿推、发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或退文,并处禁言30日以上。
4. 使用者经提醒后仍续争已定谳之判决,
文章删除,处以水桶 30 天以上并视情节予以退文。
5. 非小组长以上职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 或 [宣判],
此类文章亦禁止回文,违者退文并处禁言30日以上。
6. 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酸人等行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处分,恶意连续推文视同挑衅,
违者处禁言30日以上。
7. 非小组长同意,严禁编辑已宣判之相关文件。若有特殊需求者请来信说明后,
由小组长认定是否同意并协助删除,违者处禁言60日以上。
8. 严禁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经举证证实者,处禁言30日以上。
9. 于组务板禁言者,严禁使用分身发言,若有使用分身情形,送请帐号部查询,
经查核为同一使用者,原禁言帐号追加360日,分身帐号禁言360日。
10. 严禁公布他人个人资料,若与申诉案件相关者,请将个资以信件寄予小组长,
违者退文并处禁言30日以上。
12. 本板板面之文章未经使用者或小组长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录至其他看板。
若有上诉之需求,不在此限,违者处分30日以上。
11. 本板规得随时视情况删补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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