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herit 信箱]
作者: arihanta (sai)
标题: Re: 板务讨论适用分类
时间: Mon May 6 10:31:57 2024
您好
目前板上并未禁止板友提出关于板务的讨论,
若有板务建议,亦可于站内信提出,板主会回应。
※ 引述《sherit (Sherit)》之铭言:
: 您好
: 依照 #1Er-BjUE (PttLawSug)
: 法务公开说明
: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 26条定有明文。此条项之规范意旨在于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藉以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若板务部各级主管为此目的设有专板,专供使用者与讨论或检举,并限制使用者不得于原看板发表板务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适切
: 之替代途径,则与前述站规之精神不相牴触。惟本部建请板务部各级主管留意,应使板务专板与原看板之地点不致过远,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讨论,期能与站规之精神更相契合。”
: 显示原始站规意在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因此在看板上讨论有其必要,请依照站规执行,谢谢
: 引述《arihanta (sai)》之铭言:
: : 您好
: : 如果对板务有建议,可以站内信提出,板主会回应。
: : 分类
: : 该用何项分类,让使用者明白如何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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