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5] cat 板主 arihanta 失职

楼主: sherit (Sherit)   2024-05-18 01:14:23
※ [本文转录自 cat 看板 #1aaqIfGh ]
作者: arihanta (sai) 看板: cat
标题: Re: [板务] 反对猫板禁止自删文
时间: Thu Jun 22 02:42:47 2023
※ 引述《tourism1003 (米叔)》之铭言:
: 里面并没有 [板务] 这个类别,另外以及
: ‘违反规定者,处置方法:转文未依照格式修改,一律删除。直接在板上发表文章则
: 视情况帮改标题或文章标题前注记S,应于24小时内修改,否则删文处置,累犯将
: 依板规水桶处罚,备份请三天内来信索取。’
: 但本人因为故意挑战看板秩序,愿意在这篇文章发出的24小时后,直接受板规水桶裁处。
: 在受到板规裁处后,并不会特地再向板主申诉,并不会特地请板主能够解除水桶处罚。
好的,谢谢说明。
如果您在Jun 22 19:08:02前修改标题,可不桶您。
: 6/16 #1aZ3H3dN (cat) arihanta □ [公告] 板规讨论(6.22止)
: "内文提到‘即日起一周内,请大家在本文下方给予板规上的修改意见’"
: 6/16 板主所称之J板友留言建议申请修改禁止自删
: 同篇文章之接续留言里面,关于针对"禁止删文"的留言讨论,只有
: a. h板友: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删无意见不反对也不同意)
: 一位板友留言"表达"意见而已。但是
: 6/19 #1aa0MOvY (L_RelaxEnjoy) 板主就直接 □ [申请] cat板 禁止自删文章
: 当时,以及此时 6/21 #1aaRugSq (cat) □ [公告] 即日起猫板禁止自删文
: 都还是在一开始提到的‘一周内’之讨论期。
这次的公告执行时间确实让板友感到匆促,未能提前公告并征求大家的意见,是我的疏忽
与错误,下次在进行类似的公告前,会提前公告一段时间,让大家有充足的时间发表意见
和提出建议。非常感谢您的反馈。
: 看板上除了这次争议 — 商业文之外,也还有其他文章。而且前者的占比算少数。
: 而且 PTT站台里面也有废文的存在。
: 原本在猫板这边,这类废文如果发文者看到文章里面的留言评论不如自己预期,
: 那还可以自己就把废文给删掉,这样子也可以让发文者的发文数与P币被扣回来。
: 但现在看板禁止删文了,我看了一下板规并没有明确规范废文之裁处,
: 这样子是不是就代表变相鼓励有心人士能够在"文笔比较好"的情况下,
: 就可以在猫板发表 板规无法删文裁处的废文,赚赚P币跟文章数?
猫版目前较需要处理的是交易文跟广告文,并非是您所谓的废文。若是文笔比较好的使用
者,在猫版写了关于猫咪的大小事,其实都很欢迎的(也不会是什么废文)。
: 我在 #1aaRugSq (cat) 文章里面,09:24 有留言,而板主回复的时间是 13:51:45
: 一、责任
: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在原本猫板的情况是: 如果商家在看板里发表文章后,还可以自己删文。
: 若看板使用者并没有从"(本文已被删除) [***]"特地去搜寻使用者ID,
: 这样子就不会知道原来该使用者是因为发表商家文等文章,之后才自删的。
: 我认同板主不无,而且也无法持续留在看板上面维持看板秩序,
: 但现在猫板禁止删文了,而诚如这段落一开始提到的:板主回复的时间
: 这样子就会导致实为违反板规之商家文,在板主看到 -> 删文裁处之前,
: 就能够留在文章,虽然违反板规了,但还是有 达到持续露出 的效果,
: 我想试问:这个是板主想要达到的结果吗?
: 还是可以改直接至组务检举板主变相包庇商家业者广告露出?
版主处理违规文章可能会有时间差,禁止自删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删来逃避罚则(以为删了
就不用被罚),并非您说的有意或包庇让商家在板上打广告。
: 既然板主在 #1aaRugSq (cat) 文章里面,
: 对于我特地询问是否可以特地开放回文讨论 看板禁止自删 ,
: 结果就只有回复 板规复制贴上
: ‘猫板发文须知
: 9.[公告] 为隐藏标题,没有副标题。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与回文。’而已
: 现在大家所看到的,是我之后 16:12 留言时,板主才特地另外"个人回复"的,
: 那我想我也不用再需要客气什么,我就直接不客气的说了:
: 结果现在是换来了一个 从"管理精华区之小板主"升上来的板主,但在板规有明确规范
: ‘[公告] 为隐藏标题,没有副标题。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与回文。’ —
: 三篇关于板务有关之文章,都直接标上[公告],而且在使用者 — 我
: 特地留言询问能不能开放的时候,却只有特地复制贴上板规回复的独裁板主
: — 为了达到维稳目的,而不让使用者特地发文论述板务 吗?
公告文原本就不能由版主以外的人使用,因此用版规回复您“不开放公告文回文”,并不
等同于说您不能(发文)讨论板规喔。
您的初次发问相当友善,但因为提出的问题是牴触板规的,因此我一开始只用板规回复,
没有另外提醒到您“可以在推文继续讨论”,也没注意到您的心情已经大受影响,因此在
此跟您道歉,抱歉第一次的回复让您有不受重视的感受。
: > ───────────────────────────────────── <
发文时系统告知我的引言太多,因此有些引言恕删。
※ 编辑: arihanta (1.200.72.130 台湾), 06/22/2023 02:49:56
作者: AquaChen1012 (小麦慎二)   2024-06-22 03:06:00
“禁止自删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删来逃避罚则”那为什么不在板规加注自删无效就好了,直接整个板禁止删文,跟怕车祸就不出门一样夸张,比例原则哪里去了?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24-06-22 10:47:00
不要一意孤行喔,禁止自删没有意义,板主是可以查自删纪录的,因噎废食不太好
作者: smileahpain   2024-06-22 12:15:00
确实有些版禁止自删 不过是问题文禁止自删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06-22 17:10:00
板务可个别设定文章类型自删吗?还是一定要板主慢慢查我觉得交易和认养两类别禁自删,对买卖认养双方都有益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4-06-22 20:28:00
没意见,没自删文的需求不过我想起很久之前有个公审文自己被骂一骂就自删,有点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禁自删,说过什么话要自己负责
作者: mijiang0715   2024-06-22 21:30:00
推楼上 觉得推文有时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若跟着原po删文而被删除觉得可惜 跟被删推文有类似的感觉
作者: CFfisher (心)   2024-06-22 22:49:00
禁自删没啥不好吧,之前就有跑来要养猫抓老鼠被讲一讲就酸人最后还删文= = 推说过的话要负责
作者: Sahra (Sahra)   2024-06-23 00:19:00
禁不禁自删你都可以手动帮他备份
作者: snowcorra (宅宅肝猫)   2024-06-23 00:24:00
卖完东西自删没差吧 觉得应该根据商家文删除 不应全部禁止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24-06-23 00:31:00
算了一下过去一年有照板规订标题的各类别文章数https://i.imgur.com/q0IhRzQ.png禁删理由比较充分的交易文以及问题文,合计超过三分之二板面,感觉如果不用系统直接设定全禁删,而是以板规禁止特定类别文自删,再人工处理,好像很麻烦。如果都不禁,依现行板规处理,让板友检举后板主去捞删除文,似乎也不轻松——两个会差多少?
作者: royman127 (自私狗)   2024-06-30 23:56:00
根据#1CejqUcS (Violation)第25条规定,使用者有权利针对板务,在板上发文进行讨论,但板主你根本没说明要用什么分类,我是不懂要改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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