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sherit 信箱]
作者: sherit (Sherit)
标题: 板务讨论适用分类
时间: Sat May 4 23:10:00 2024
您好
依照Pttlaw (#11PhstD5)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使用者有权于看板提出板务建议,但目前看板发文分类没有板务,依照板规,不能自创分类
请问如果使用者对于板务有意见,应用何项分类?也请修改板规让使用者知道板务建议该用何项分类,让使用者明白如何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