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决] aiweisen 申诉案及 erich75 检举案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9-08-05 21:08:16
刚收到板主信件指称组务立场偏袒、放任乱板人作乱
明明很严重却要求改判7天还取消退文
还指称网红事件会这么严重是组务放任 (啥?)
组务已经告知你申诉案件皆公开进行
你却执意继续私信回复
你不敢公开回复
组务就在这边公开回复你
组务没有办法转你的信,你可以自己转过来
1.
为什么要取消退文?
因为以前判罚都是7天,还有骂X你娘也是7天
凭什么你就可以判10年加退文
你自己都称尊重板规
板规没更动之前,不是应该照原本刑度去裁量吗?
加重? 所以加重500倍你认为ok?
2.
系统告诉你永久水桶可以桶10年20年
但是你对外声称就是说你桶10年
难道不是你误解板规?
3.
说组务偏袒自有公评
但是请想想这些谩骂的起因是什么
组务怕你刚上任不懂申诉流程不知道救济方法
以及有人来问如何罢免
在这边公开告诉板主以及使用者
1.
认为组务判决偏颇、决策不正确、包庇、护航
请检附理由至 About_Life 检举组务
2.
罢免程序
1>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250且发表100。
2>当事人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3>当事人未符合连署案发起人资格,得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仅限一人,连署案发起仅限一次。
4>罢免板主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5>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开始连署
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转录。)
6>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7>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
其当事人/代理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于本群组内
提出罢免。
8>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
审核有效票数。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
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当事人/代理人
于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板主连署。
白话翻译
FeRin或aiweisen两位需于7天内提出罢免申请
然后到LifeRecallBM发文,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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