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劣文退回(引战 歧视言论)[闲聊] 和一些有过CCR女生聊天的心得

楼主: keiko24   2013-11-29 13:39:15
※ [本文转录自 keiko24 信箱]
作者: Kay731 (K少)
标题: Re: 劣文退回(引战 歧视言论)[闲聊] 和一些有过CCR女生聊天的心得
时间: Fri Nov 29 11:21:03 2013
去申诉
还有你不要跑错板申诉
你贴的那个板不是组务
※ 引述《keiko24 ()》之铭言:
: CCR版主,我认为我文章并无歧视之嫌,我只是把我跟女性朋友
: 的谈话写成文章PO上网罢了,我的用字谴词并没有专指台湾全部男性,
: 用的是多数等字言,且是陈述事实发表个人感想,用词并无指定特定人士也好好述说,
: 是有些网民被戳到痛点就恼羞成怒就胡乱攻击,
: PTT最崇尚的不就是言论自由吗?劣文与否完全没有一套像法律规范
: 的操作模式,仅凭版主个人自行认定,难怪一大堆纠纷,
: 这样乱劣文难怪CCR版死亡,
: 请你将我的文章消劣,不然我就要到L_TalkandCha版申诉了。
: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
: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
: (我根本没有针对特定某人)之事者,为诽谤罪,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
: 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 我根本没有指名道姓乱骂某人,构成要件不该当,根本没有触法,
: 版主就这样劣我文,我实在不服气,请你再三斟酌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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