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oberich 版版主版规执行不公

楼主: hala932 (成王败寇)   2013-09-20 04:23:21
由于oca对于本人文章提出申诉
我认为有必要针对我的文章提出解释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铭言:
: 申诉人:oca
: 被申诉人:AMYHUANG / letts / dinos
: 看板板名:toberich
: 判决内容:NA
: 申诉诉求:个人认为 toberich 版 #1IBK5QjZ (toberich) 以严重伤害本人
: 但是去信给三位版主检举,却无任何人回应
: 申诉理由:
: 1. 首先,#1IBK5QjZ (toberich) 此篇文章乃回复小组长之判决文
: 而小组长之判决文就是我申诉版主 AMYHUANG 的判决结果
: 此判决之相关人士是 oca/AMYHUANG 两人。
: 2. #1IBK5QjZ (toberich) 内文直接说
: "oca一而再再而三的提起申诉,且频繁检举造成版务负担"
: 个人对此段话相当无法接受。
: 因为由判决结果来看,很明显是因为版主长期以来的判决失误造成其自身负担。
: 版主自己判决有问题,版规亦是相当矛盾,凭什么说是我的问题?
: 那些版规不是我教 AMYHUANG/letts 两位版主写的。
关于oca自7/22日以来总共提起了 7 次申诉
且根据oca自己提供的信件往返
显示至少有 19 封信件是向版主检举或申诉之用
更甚者有封信件更明言
"刚那封信重复寄送, 请忽略"
显见oca的检举信件数量多到连自己都分不清楚是否回复
另根据我查询其他群组的申诉资料
并没有任何一位PTT使用者
如此密集且大量的针对特定版务作申诉与检举
不知上述是否能支持我所言述
"oca一而再再而三的提起申诉,且频繁检举造成版务负担"
: 3. 拿着原判决文回复,然后在下方又写着
: "树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痴","不认同此版理念","对版规进行破坏"
: 此段话虽然没有明著指向我骂说是白痴,但是难道不够人身攻击吗?
: 还是版主同意以后版友们都可以回文时在内文随便骂白痴,不要说出 id 就好吗?
: 又,从一整串的申诉/答辩,到最后的判决结果都清楚的看出:
: 我一连串的申诉实际上根本就是让创业版版规更加完整明确之催手。
: 个人根本不是在对版规进行破坏,反而这些举动不断的强化并完整了该版规。
根据回信的内容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了解
首段为破题 简明阐述此次的目的与诉求
第二段开始才是完整论述诉求的理由
甚至连你都清楚这并并非针对某人而论述的观点
为何急着对号入座?
并且加以辩解合理化自身行为?
然后再来指责我进行人身攻击?
: 4. 后面更提到"异议份子","仇视行为"亦同。
如果这不是文字狱的话?
那什么才是文字狱呢?
: 从以上举证,相当明显可看出 hala932 对个人造成莫大的人身攻击与名誉毁损。
: 但是三位版主不但没有任何人主动出面处理,
: 即便是我于 9/9 主动去信检举,至今已超过整整一周却无任何一位版主回复。
: (还是三位版主都同意以后版上可以使用此种方式发文嘲讽其他版友?
: 若是同意的话请三位版主也明确告知,好让大家晓得创业版的发言尺度可以到哪)
: 更值得大书特书的是,AMYHUANG/letts 两位版主才刚因为版务问题被记一只警告
: 结果在这时间点上,却依然对这些行为视若无赌且毫无任何行动。
: 个人认为此点更是值得非议。
: oca 2013/9/18 PM 9:28
首先辛苦版主处理这类的申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
歹年冬 什么人都遇得到
我只想针对我的回信内容补充说明
版规的存在甚而组规的存在
并非经过严密的法学逻辑所制定
这当中必然存在许多欠缺周密考虑的情况
依法行政固为良好的执法准则
但恶法亦法
在PTT使用者如此众多的情况下
如何确保当初所制定的标准和办法适合任一情况?
限制回复申诉案件的时间
乃确保申诉人的权利不被无限期忽略
但是 当申诉人针对同一事件已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
不该做为责成版主失职的理由
何况该申诉人已违反板规再先
被列为水桶名单
实应视为禠夺公权的版众
根本不该具备申诉该版版务的权利
更甚者所申诉项目大部分与该员无关
却藉著玩弄版规的手段
名为监督版务运作 行挟怨报复之实
这样的行为不知小组长是否能默许? 或是赞同?
诚如小组长前信所言
给予版主警告为不得不之恶
但若一味检讨版主失职
而忽略检举人的检举资格 甚至不良的检举意图
岂不落人圈套 成了司法怪兽?
恳请小组长能审慎思考
限制版务申诉的资格与条件
这样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
并不是版规或是组规存在的目的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3-09-20 11:17:00
我就不再回文了,仅简短以推文说明几点:1. 判决的标准本来就各版不同,我要求的就仅是版主们的公平性请参考 #1IA1Jlvt (L_LifeJob) 此篇内文吧。2. 到底是申诉过多在先,造成版主群的版务负担过重?亦或是版主群们的 失职/判决不公/执行不力 在先,导致申诉文涌现呢?请问 hala932 or 版主群们能提出合理证据证明因果吗?3. 到底怎样算多不是你说了算。难道有人在版上一口气发十篇文章但都很有贡献 你也说闹版?是否刻意与否从来不应该单单由数量下去做唯一判定标准,依过去判决结果来看,为何不说是版主们过去执行不佳的后果?还是你要说:要是没有这些申诉文的话,那些违规都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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