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本板宣判文 #1UZuegZE (L_LifeInfo) 所述,
本案原由实为板主 zxcc79 判定检举人 Fice 于 Railway 板发表之文章,
其内容与Railway 板主旨"涵盖轨道运输及周边相关议题"关系薄弱,
且其文章内容与后续编辑文章之回复涉及板规3.1所述之"笔战"等行为,
使依板规给予处分;
虽然板主 zxcc79 于沟通信中说明对于检举人使用台语文发表文章之行为不甚认同,
但观察板主之板务管理纪录,
难以直接认定板主于 Railway 板之管理行为已违反国家语言发展法,
故裁定本检举案无效,至此结案。
2.
小组认为,虽然使用者 Fice 的整篇文章内容皆用台语文字发表,
但这属于国家政策认可的台湾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语言,
而非火星文、注音文、错字文...等字义辨别困难之内容,
在板规未特别规范发表文章之语言、文字等前提下,
难以认定此行为属强迫他人接受其发表之台语文字文章;
然而,板主有义务维护其他使用者顺利阅读看板文章的权利,
也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本站非政府机关,各位板主也仅是志愿无偿管理看板,
并无提供各国家语言间通译服务之义务。
小组建议,使用者若要使用中华民国国语以外之国家语言发表文章,
可以同步将文章内容翻译成中华民国国语,让其他使用者能顺利阅读;
板主群也可以稍微调整板规,
思考如何兼顾各方需求,于看板管理取得平衡。
※ 引述《Fice (Fice)》之铭言:
: ※ Note:此检举分类仅限对看板事务(板规、管理方式、板主未上站等)有疑问适用。
: 申诉水桶不服等事项请使用 [申诉]
: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 一、检举人:Fice
: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railway/zxcc79
: 三、检举事由:违反《国家语言发展法》
: 第 4 条
: 国家语言一律平等,国民使用国家语言应不受歧视或限制。
: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如[证01]
: “强迫在于:你几乎修改回应推文都在使用台语文或是拼音
: 引起其他板友或是看不懂你的台语文板友群起不满”
: zxcc79只因为我使用台语文与人沟通,就恶意栽赃我违规并删除我文章。
: 《国家语言发展法》
: 第 3 条
: 本法所称国家语言,指台湾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语言及台湾手语。
: 根据该法条,台语/客语/台湾南岛语/马祖平话/台湾手语/华语,
: 现在都已经是国家语言,也就是“国语”了
: 该板为railway板[铁道板],
: 不是railway(Mandarin)[铁道(华语)]板。
: 除为了板友阅读方便性,可禁止外国语言外,不该禁止任何国语。
: 连本国语言都不能自由使用,请问要如何沟通?
: 身为板主,却有着歧视华语以外之国语的霸权心态,显然不适任板主。
: 现在他能禁止台语文,以后就能禁止客语文/台湾南岛文/马祖平话文...
: 不讲华语就不能讨论铁道?
: 亏他之前参选的文宣里,还有着“自由公开”。
: 而现在,使用语言的自由,已经完全被他践踏在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