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Amphetame) Re: [转让] 04/21 台北->左营 8折对号

楼主: cka   2015-05-23 19:12:52
※ [本文转录自 cka 信箱]
作者: cka ()
标题: Re: [转让] 04/21 台北->左营 8折对号
时间: Sat May 2 13:17:56 2015
进板发文是你的权利
发文前看板规是你的义务
你不看板规或是不认同板规可以不要在这个板发文
我已经置底了 精华区也有放
你不看没有看是你的问题
你不要一直拿你的问题来卢
不可修改文章是站长讲的 他就是要求要这样
对方态度客气我也跟对方客气
对方要不客气我就是公事公办
你自己态度如何你自己知道
我的礼貌是留给需要的人
对于没有礼貌的人 板规怎样就是怎样
你违反板规 就是照板规处置
没有人霸菱你
是你自己违反板规
就是违反了
不知道不代表没有违反板规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您的确没有要我看版规的义务
: 我告诉您,版规规定的并非Common Sense
: 您拿偷东西来形容?! 真的怀疑您是理性的要讨论问题还是想怎样?
: 偷东西从小就“有人”告诉我们不该为,所以连第一次都不会去犯
: 不会被抓后才怪警察说没人告诉我,也赞成偷几次就罚几次
: 如果一个国家规定穿鞋走路,违法
: 没人告知您之前,您都会很知道???
: 唯有被举发时当下才会get information:原来我穿鞋走路在这个国家是不被允许的
: 因为自己的疏忽没注意好规定,被罚应该
: 然后警察跟您说,因为您昨天前天,去年前年穿鞋走路了N次,所以该被一并受罚
: 就您的逻辑,这样就是最合情合理?!!
: 若该国家规定累积三次,死刑一途,您就因为穿鞋走路而上了死刑台
: 现在THRS就是您的国家
: “不可修改文章”就是一个非common sense的规定
: 没看板规被罚一次,我心甘情愿
: 现在要被回溯以往次数,累积加罚被判死刑
: 于情于理,到底我们争取的哪一点很超过?!
: 凡事要讲逻辑,讲道理
: 不是像您用那种以版主口气来霸菱版友的方式
: 任何裁罚之前都是有所谓“情理法”三个层面
: 当版主也要有讨论事情的气度和与版友沟通的基本态度
: -==============================================-
: ※ 引述《cka ()》之铭言:
: 所以一个警察在小偷偷了第五次还第六次才抓到他
: 小偷也可以哭着说警察失职?
: 说为何不在第一次抓他?
: 你的逻辑我不明白
: 你违反板规是事实
: 就是照板规处理
: 板规没有说你PO文规的10秒内就要抓到要马上处理
: 你权益损失?
: 你违反板规 是你自己造成
: 难道是我要你不要看板规?
: ※ 引述《cka ()》之铭言:
: 如果一个小偷 偷了6次
: 在第七次被抓
: 跟警察说 你为何不第一次抓我? 我就不会偷后面六次
: 你觉得合理???
: 你的逻辑好奇怪
: 到底都谁教你的
: 你要钻漏洞 还要怪我没太早抓你?
: -===============================================-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开了一张罚单 (开罚的事项是您全然不知道是违规的事项)
: : 然后过几天
: : 警察跟您说到之前哪几天也违规,所以总共违规N次,要开N张罚单
: : 很合理?
: :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这样的逻辑去裁定的!
: : 累犯是一个名词,可能我误用这个词
: : 您的处罚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计犯规次数来裁罚!
: : 另一观点来说,您有想过“追加额外累计6次”的惩罚原由何来?
: :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违规时便来信告知违反版规甚至直接开罚
: :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规,修正错误
: : 完全不需要承担,也不会有您后续所谓“追加的6次违规罚则”的机会
: : 难道不是您失职造成我的权益损失吗?
: : 至于站长立场如何?
: : 您要不要跟他说您没有第一时间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 : 所以您要在事后“往前追溯”把版友无心之过累记次数判罚
: : 好跟站长有所交代
: : 我只是希望凭著理性的立场
: : 好好虚心地跟您沟通
: : 您讲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计”与“往后累计”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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