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cka 信箱]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标题: Re: [转让] 04/21 台北->左营 8折对号
时间: Sat May 2 13:09:33 2015
您的确没有要我看版规的义务
我告诉您,版规规定的并非Common Sense
您拿偷东西来形容?! 真的怀疑您是理性的要讨论问题还是想怎样?
偷东西从小就“有人”告诉我们不该为,所以连第一次都不会去犯
不会被抓后才怪警察说没人告诉我,也赞成偷几次就罚几次
如果一个国家规定穿鞋走路,违法
没人告知您之前,您都会很知道???
唯有被举发时当下才会get information:原来我穿鞋走路在这个国家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自己的疏忽没注意好规定,被罚应该
然后警察跟您说,因为您昨天前天,去年前年穿鞋走路了N次,所以该被一并受罚
就您的逻辑,这样就是最合情合理?!!
若该国家规定累积三次,死刑一途,您就因为穿鞋走路而上了死刑台
现在THRS就是您的国家
“不可修改文章”就是一个非common sense的规定
没看板规被罚一次,我心甘情愿
现在要被回溯以往次数,累积加罚被判死刑
于情于理,到底我们争取的哪一点很超过?!
凡事要讲逻辑,讲道理
不是像您用那种以版主口气来霸菱版友的方式
任何裁罚之前都是有所谓“情理法”三个层面
当版主也要有讨论事情的气度和与版友沟通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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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a ()》之铭言:
所以一个警察在小偷偷了第五次还第六次才抓到他
小偷也可以哭着说警察失职?
说为何不在第一次抓他?
你的逻辑我不明白
你违反板规是事实
就是照板规处理
板规没有说你PO文规的10秒内就要抓到要马上处理
你权益损失?
你违反板规 是你自己造成
难道是我要你不要看板规?
※ 引述《cka ()》之铭言:
如果一个小偷 偷了6次
在第七次被抓
跟警察说 你为何不第一次抓我? 我就不会偷后面六次
你觉得合理???
你的逻辑好奇怪
到底都谁教你的
你要钻漏洞 还要怪我没太早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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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开了一张罚单 (开罚的事项是您全然不知道是违规的事项)
: 然后过几天
: 警察跟您说到之前哪几天也违规,所以总共违规N次,要开N张罚单
: 很合理?
: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这样的逻辑去裁定的!
: 累犯是一个名词,可能我误用这个词
: 您的处罚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计犯规次数来裁罚!
: 另一观点来说,您有想过“追加额外累计6次”的惩罚原由何来?
: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违规时便来信告知违反版规甚至直接开罚
: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规,修正错误
: 完全不需要承担,也不会有您后续所谓“追加的6次违规罚则”的机会
: 难道不是您失职造成我的权益损失吗?
: 至于站长立场如何?
: 您要不要跟他说您没有第一时间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 所以您要在事后“往前追溯”把版友无心之过累记次数判罚
: 好跟站长有所交代
: 我只是希望凭著理性的立场
: 好好虚心地跟您沟通
: 您讲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计”与“往后累计”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不管有没有累犯
: : 本来就是一张一罚了
: : 我没有用累犯处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张一罚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张
: : 第二次抓到6张, 然后说累犯,所以7X2=14
: : 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过
: : 标准一直是一致的
: : 至于这条合不合理 你要问站长
: : 这是他直接规定 而且要求我严格执行 如果不严格执行就是处罚我了
: : 你这样的确就是违反七天一张的 而且数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编辑记录
: : 我没有加重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不管有没有累犯
: : 本来就是一张一罚了
: : 我没有用累犯处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张一罚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张
: : 第二次抓到6张, 然后说累犯,所以7X2=14
: : 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过
: : 标准一直是一致的
: : 至于这条合不合理 你要问站长
: : 这是他直接规定 而且要求我严格执行 如果不严格执行就是处罚我了
: : 你这样的确就是违反七天一张的 而且数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编辑记录
: : 我没有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