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转让] 04/21 台北->左营 8折对号

楼主: cka   2015-05-23 19:11:55
※ [本文转录自 cka 信箱]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标题: Re: [转让] 04/21 台北->左营 8折对号
时间: Sat May 2 02:14:34 2015
修改文章不是只有您所认定的规避“7天1张”版规
而是避免手动置底之嫌
所以用您认定的观点,我就该受罚?
而不用去了解版友的想法来沟通
还有,如果我知道一次一罚,请问我干嘛留文章给您罚
版规有写,我没看是我问题
我要强调的是可以先提醒,我也是无心犯错,可否不要以累犯来处置
我不是白目恶意违反版规的版友
我们需要的是理性互相尊重的讨论空间
很抱歉无心跟您抱怨这些
请您尊重小版友的一点心声,我有错,但并不是“故意累犯”
※ 引述《cka ()》之铭言:
: NO 这是站长规定的
: 并要求严格执行
: 你会改文章就表示你知道7天内只能一张
: 如果无意间犯错 我觉得OK
: 但你的行为明显是要规避板规
: 再者
: 置底都有板规
: 你PO了那么多篇
: 没有看板规
: 是你的问题 不是我的问题 ,该提醒的 我都有置底提醒
: 你要用取巧的方式 本来就是一篇一罚
: 我昨天只看到一篇 再往前看你竟然改了那么多次
: 本来板规就有说是一次一罚了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铭言:
: : 请问版主
: : 直到“昨天”我知道有所谓“不可修改文章”之版规,以前一直疏忽没注意
: : 因为违反了版规所以您水桶我一个月,我没意见(没跟您抱怨什么)
: : 如今
: : 您往前拿前面的文章续开铡,是否有失公允
: : 因为我并非在您昨天水桶我之后又去白目串改前面文章的好吗
: : 会有一连串的文章就是一直没弄清楚版规才会在昨天被您逞罚,同时也知道了版规规定
: : 所以既然没有知法犯法之行径,为什么您把前方文章当作是我累犯在处理
: : 我这方面完全没办法接受
: : 如果您鼓励我们去窜改之前的发言
: : (把违法改成合法的内容,请您明讲)
: : 我不需要白白被水桶
: : 客观来说
: : 第一次违规时您连警告都没有就水桶我一个月
: : 如今还往前追溯一个根本不知道违规的人当累犯处理
: : 版主权力很大我知道
: : 难道权力有大到可以随便判人生死吗?
: : 而且我单纯转让票券,也没有去欺骗版友,而是给版友方便
: : 到底是犯到您什么?
: : 您自己也有在转让不是吗?
: : 版规我会遵守,但请您请不要如此蛮横
: : 提醒一声,我们都会遵守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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