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SRshare 板板主 cka 失职

楼主: cka   2014-10-08 17:52:19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1.关于这点
: : 但我想看板规则的目的在于提醒使用者有这门槛
: : 我同意你说的 现在的确为不一致
: : 所以我也提出宣导期的想法
: : 在宣导期内不会处罚,但会寄信提醒
: : 宣导期也由两周提高到等看板规定通过
: : (但若看板规定早于两周完成,则宣导期还是以2周(因为较长))
: : 等等我会去改
: ◎这部份仍然是必要性问题。
我不太明白 所以你说的是这一点我还有什么还没达成的
: : 2.文章10篇是一开板就有的规定 我这次没有改变
: : 每个行为后面的想法跟作法百百种
: : 我不能说我当初的想法一定是100%对的, 但我想也没有一个人说的是100%对的
: : 目前我的想法 就是先不动这个
: ◎同上,系统更新中相关的部份已标红字。
同上 还有哪一点我现在该作还没作的
: : 3.更动不是因为这两个ID,而是因为我已经发现11组分身ID
: : 这两个ID只是证明了 如果要用分身活动真的有人会这样作
: : 我讲了很多次我不是为了他们两个改板规,
: : 我也提出公告的时间说明了,详见我上面文章
: ◎针对分身ID的部份,请问帐号部定案判决或使用者自承在哪里?
: 是不是分身并非板主说是就是,使用者说不是就不是。
我也解释过 我没有说他们是分身而处罚,
我讲的是 他们两个证明了如果有人要使用分身 是可以一上站满一百次就来po文
就是相对容易的一件事,
: : 4.每个法律每个条文 都有漏洞可钻,难道因为有漏洞可钻 就不需要这条规范了吗
: :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 : 每个规范都表示当下有这样的情况
: : 10篇只是最低限度避免
: : 要直接开放我觉得是不妥的
: ◎并非有漏洞就不需规范,而是要修补漏洞。
: 但我所提的漏洞似乎都不在板主这个职位所能修补的范围。
: (严格说来要有不妥站方也不会拿掉这设定)
是啊 所以我现在能做什么 该作什么?
: : 5.分身的认定的部分我会再多注意
: : 谢谢
: : 6.关于你的推文,我想应该没有哪个板会因为你提意见了 我没照你的意思走
: : 就罢免板主的,
: ◎不,这得看使用者心态,还是会有的。
: 虽然说我不是这种人可能有人不会信,不过我在提出罢免前仍会进行一次评估。
: 并于规定七天后,就算有效支持票已达门槛,也会再做一次评估是否送小组。
: 倘若小组长延长连署时间,再次送连署时还是会做评估。
: 以上共有两次必要评估及一次选择评估。
: : 这不叫一意孤行,我想开板快三年都是10篇 也没有其他板友之前表示意见
: : 我只是维持这不叫一意孤行
: : 正如同我说的,之前的公告文章写365天,10篇文章这限制
: : 有多少板友有意见并推文的
: ◎之前因为系统上就有限制,规不规定都无妨,其他同上篇红字部份。
请问哪里有规定以前有门槛限制的板现在都一律要拿掉?
如果有 我可以拿掉
: : 这板规到底是要听板上有在使用的人的想法,
: : 还是要听没在使用板但是看了板规觉得有意见的人的想法?
: : 即使他没有使用过这个板?
: ◎就我的经验,就算今天一个使用者从来没有踏入这个板过,
: 他所提的意见只要和这个板有关,我就会聆听、考量(一审)、决定、讨论(二审)
: 、投票(三审),最后定案。
: 讨论的部份是现行板主(群)和提案人之间建立讨论机制,怎么讨论没有限制,
: 我那时候是用MSN。
: 之后会先将讨论结果放于看板,大概一个星期,然后办理投票。
: 投票后不一定所有人都会投同意票,所以在一定比例上支持我才会将新规定上架。
: 以上供你参考。
好 10篇这个我真的觉得不是重点
这已经是很旁支末节的规定
已经变成为了争辩而争辩
因为我根本没有动过这条规定,你跟我争辩的是站方拿掉了这个规定,叫我也要拿掉
但我根本没动过他,
公告底下板众也可以讨论
我想请问你如果没用这个板而发现现在板规10篇文章你觉得不合理
你有去检视ptt站上1万多个板板规都没有文章限制吗???
如果有,我觉得我赞成你检视这条板规并且跟你讨论
如果没有 关于10篇这一点我会觉得你就是在别人申诉的时候帮忙凑热闹
但其他的部分我仍然感谢你的建议
: : 至于管理时间 我想目前我管板的时间还算够,也没有拖很久都没上站的情况
: : 谢谢你
: ◎我上篇应无说到管理时间不足。
: 看板有复数板主除了是减少板主不在站上,违规文章无人处理的空窗。
: 更有分工合作及分担板主业务、压力的意义。
谢谢你
作者: XX7 (XX7)   2014-10-08 18:01:00
他在讨论你订的分身版规是未来由谁认定 你扯我们犯规不是分身
楼主: cka   2014-10-08 18:12:00
上面文章漏ㄧ句 如果你是正要踏入此板的使用者,我也乐意跟你讨论此板规,这句我晚一点补进本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