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SRshare 板板主 cka 失职

楼主: cka   2014-10-08 16:59:08
1.关于这点
但我想看板规则的目的在于提醒使用者有这门槛
我同意你说的 现在的确为不一致
所以我也提出宣导期的想法
在宣导期内不会处罚,但会寄信提醒
宣导期也由两周提高到等看板规定通过
(但若看板规定早于两周完成,则宣导期还是以2周(因为较长))
等等我会去改
2.文章10篇是一开板就有的规定 我这次没有改变
每个行为后面的想法跟作法百百种
我不能说我当初的想法一定是100%对的, 但我想也没有一个人说的是100%对的
目前我的想法 就是先不动这个
3.更动上站次数不是因为这两个ID,而是因为我已经发现11组分身ID
这两个ID只是证明了 如果要用分身活动真的有人会这样作
我讲了很多次我不是为了他们两个改板规,
我也提出公告的时间说明了,详见我上面文章
4.每个法律每个条文 都有漏洞可钻,难道因为有漏洞可钻 就不需要这条规范了吗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每个规范都表示当下有这样的情况
10篇只是最低限度避免
要直接开放我觉得是不妥的
5.分身的认定的部分我会再多注意
谢谢
6.关于你的推文,我想应该没有哪个板会因为你提意见了 我没照你的意思走
就罢免板主的,
这不叫一意孤行,我想开板快三年都是10篇 也没有其他板友之前表示意见
我只是维持
之前的公告文章写365天,10篇文章这限制
有多少板友有意见并推文的 每天进进出出的板友 如果有意见推文或寄信给我
如果有足够多正反面意见 我赞成投票
10篇并不是很高的门槛,只是最低程度避免
板规到底是要听板上有在使用的人的想法,
还是要听没在使用板但是看了板规觉得有意见的人的想法?
还是你说你其实有用这个板但只是寄信没发文,那我觉得你也可以跟我说
但是绝对不是板规要满足全PTT上站的人的意见板规才可以
我跟板规对这个板的使用者负责
如果你觉得有哪个板规不合理 可以提出讨论
如果你讲了 我完全不回答你也不理你 说就是这样啦
那你可以说我一意孤行
你讲了以后 我也解释了我当初的想法 跟现在的想法
你的说法没有说服我不叫我一意孤行
而是还没有达成共识
我不是不能改变想法,上面不也证明过了
但是要合理说服我啊
每个人都有权利对板规不合他的想法提意见
但是否我只要没有符合每个人的想法就叫作一意孤行?
至于管理时间 我想目前我管板的时间还算够,也没有拖很久都没上站的情况
谢谢你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引述《cka ()》之铭言:
: : 1.我昨天已经重新制定了 提高为365,现在为宣导期两周
: : 宣导期不会处罚,
: : 2.10篇是一开板到现在就没变过的,
: : 我并没有更动,这样是否有举办投票的意义?
: : 当初的思考过程我也在上面回答过了
: : 3.目前的确没有作365天的相关处分,宣导期2周
: : 现在板规跟看板设定不一致的的情况 我相信两周内应该会一致
: : 看板设定的申请我想应该不会超过两周
: ◎板规的部份已看到更正。后续同下回复。
: ◎
: 2013/02/03 定期更新
: 1. [看板] 经提案后于站长群组讨论两个月、BM公告两周后,为了避免把大板的管理成本
: 转嫁给小看板,本周起移除发文推文限制中的“有效文章”一项 (但个人数据
: 里的文章数照常更新,各项活动如板主资格条件等所有人工审阅的项目都不受
: 影响照旧,只有系统自动限制的部份才修改)。 各板主管理看板请善用水桶及
: 登入次数限制。
: ◎我建议你话不要说的太满。
: 申请案到小组长,小组长必须审核看板是否有必要做此变更。
: 小组长审核通过后,送上群组须等候群组长设定。
: 这一来一往都需要时间,说实在,可能数天也可能到一个月甚至半年。
: 顺便提一下,我看过最久的是一年,板主都换人当了才设定完。
: 当时的申请文我是找不到了,但有兴趣知道是哪位组长的话可以看Announce板
: 第328篇。
: → cka: 1.提高365是因为出现两个ID证明了万一要注册新文章有多容易 10/08 14:00
: ◎如果你变更看板发推文限制中的登入次数仅仅是因为两个ID。
: 我可以跟你说,很牵强。
: 如果是说数十个甚至数百个还说的通,两个?而且有违规行为了吗?
: 倘若真有违规也只有两个,要处理并非难事。
: → cka: 2.文章10篇真的不是很严格的规定,我原本的用意也讲了 10/08 14:00
: → cka: 是希望这个ID是一个活的ID 跟人有互动的ID 不是专门用来交易 10/08 14:01
: → cka: 我的思考过程都有讲了啊 10/08 14:03
: → cka: 还是你觉得要照你的想法走才叫与时并进 10/08 14:03
: 确实不是很严格的规定,但也有洞可钻。
: 其一就是部分发文方式不会计算文章数,其二则是洗文章。
: 那么这样的限制有意义吗?
: 有些手机APP不算发文数,就算他真有发文和人互动,文章数也是零。
: 再者,并不是有发文章才叫互动,一对多的推文、进聊天室,一对一的水球
: 、信件、一对一交谈,这都是与其他使用者互动的方式。
: 再说板主好像没权利去管一个使用者办帐号的用途,只要他没有不当使用。
: ◎另外仍要强调“板主自行认定分身有一定风险,故请先向小组申请查询,
: 经小组函送帐号部判定为同一人所持有帐号再行处分。”
: 然后这不包含被查询两帐号都自行承认的部份。
: 文章的最后。
: 在提出检举案前,我会对所有检举的项目进行审查,确定真有此事才会提出。
: 但这次,我出现了疏失。
: 检举事由4.板主并无公告禁止自删文章。
: 这部份我只去查看板上现存板规、精华区板规收录,
: 却疏忽了文摘也可能会存放板规。
: 在#1KCtulFY (THSRshare)这篇文出来的时候,为了建议我翻了文摘,
: 赫然发现禁止自删文章是确实有规定的。
: 针对此点未细察而检举的疏失,在此向板主cka,以及阅读我检举文
: 遭我误导的使用者公开致歉。
: 很抱歉因我疏失造成你们的困扰。
作者: XX7 (XX7)   2014-10-08 17:20:00
文章10篇是一开版就有的规定 是以前可以在看板设定限制发文数现在看板设定已经没办法设定发文数 您就该考虑是否拿掉这项规定 以符合版规与看板设定相符 不是推给以前怎样怎样或者理由用 一开版就有 我不更动
楼主: cka   2014-10-08 18:18:00
我明明讲很多次开板的想法我说开板就有不是一个想法 而是陈述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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