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人:star1231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THSRshare (版主cka)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违反了板规7 本板只能PO 征求转让文
四、不服之理由:
板规7与之描述不同,
同时本人帐号【从未】再THSRshare板发任何具商业营利性质之广告文。
过去发文的转让文,也【从来没有】夹带外部网站资讯!
唯本人根据THSRshare过去的发文范例【试图】想发团购文,
在板规不明确情况下担心违规,多次【私下写信】与版主讨论发文规则,
,却因私下讨论争议,被板主认定违规,这明显是版主失职滥权。
该版主凭借自我意识,刻意捏造事实陷人于罪,非常不适任板主之职务
,请考虑该版主适任性,同时调查本案内容,尽快还本人帐号之权限。
同时曾经有PTT会员再THSRshare,刻意发文,利用片面资讯攻击我们公司
所以我直接使用【回复】提出相关的辩白,该版主允许会员发文攻击别人
,却使用【永久水桶】针对本人的回复举动,实在非常令人傻眼,
cka版主处理板务,先认定别人有违规,再去网罗相关资讯并修改板规来入罪于人
这是在民主法治社会底下,最糟糕的事情了,请务必仔细调查本案件。
同时由于THSRshare板务部分文章,以及版主公告内容
有部分妨碍我们我们公司名誉的发文,若PTT不正视此一违法(真正的法律)问题
,我们会立即采举真正的法律行动,来维护我们公司的权益,
我们从来不愿意为了一点小事诉诸法律行动,但若沟通始终未获合理回应,
我们最终也只能走这一条路了,敬请相关处理人员务必了解我们的委屈。
同时,开公司并不是原罪,按照cka的判定原则,所有在ptt有开公司的帐号
都应该被停权,这点根本就是先假定别人有用PTT营利的可能,就先入罪于人!
(事实上,本帐号从没在ptt上,有任何营利的行为)
五、所附证据:相关证据(含板主判决公告、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1. 版主根据前次判决,公告之新的内容 (转录于下)
2. THSRshare板,过去团购文章。
(本人因看到过去可以发,也谨慎私信与板主讨论,最终本人并无发团购文)
3. THSRshare板,过去团购文章。
4. THSRshare板,某网友发文攻击我们公司,针对此文章,本人使用【回复】发文
来回应,这好比,你骂我是猪,我回应我不是,却反被认定有罪,很怪的逻辑。
其他 : 请参考本人于THSRshare的所有发文纪录
(请于THSRshare 搜寻作者star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