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THSRshare 板板主 cka 失职

楼主: cka   2014-10-07 02:11:24
1.我不太明白? PO文10篇以上才能在本板PO文,
这样有什么不符合?
指的就是已有PO文数满10篇才能在本板PO文,也就是要先在别板
难道指的会是在本板PO文满10篇才能在本板PO文?
当初会这样订就是为了防有人直接注册新ID只为了在本板PO文
因为跟钱有关 当初的想法是认为这个ID至少在其他板出现过一段时间会比较可信
当初订得宽松也是觉得100次应该不会有人专程注册来PO文
现在不就证明了真的会有人真的注册一个ID来发文
还不只一个
我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如果一个只在本板发文的新ID 万一他真的要消失
其实你也没办法 如果是一个常上PTT的人 是不会只在本板PO文
如果你指的是没有特别指别板,我想想要怎么加比较符合语意
我基本的意思就是这样
至于文章数量 我是以PTT系统认定的为主 也就是Q id会显示的文章数来认定
还是如果你指的是上站次数 公告365次
但他被处分的板规只有文章篇数违反 没有上站要满365天违反板规
这是因为他被判决的实际时间是公告之前,那时的规定还是100天 10篇文章
我刚也在公告里补充说明了
我只是补公告而已 至于为何先寄信后补公告前面文章有解释
2.因为这件事还在吵 我刚也解释过了
等吵完一起处理,我今天已经花很多时间在回复他们
是否有一个规定时间 公告后几天要设定完成?
如果没有 我现在就是先处理这件事
3.目前没有人因此(365天)受到处分,如果有人违反 我目前的作法会先写信提醒
在事情告一段落后会尽速设成一致
4.一开始的置底公告有公告文章篇数上限并禁止自删,
去年12月有在公告注明移除文章篇数那个板规
小组长可以看到目前编辑次数为50, 28以前应该都还在
后来拿掉禁止自删这板规 就没有了
所以一开始是有公告的
这两天我会想想要怎么处理 但现在我有点累了 可能明天再想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Note:此检举分类仅限对看板事务(板规、管理方式、板主未上站等)有疑问适用。
: 申诉水桶不服等事项请使用 [申诉]
: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 一、检举人:ra065311
: 二、被检举看板/板主:THSRshare/cka
: 三、检举事由:
: 1.板规与处置方式不同。
: 依板规规定
: 4.为了避免诈骗集团新id来骗转帐,po文权限上站100次以上,PO文10篇以上,劣文0篇
: 4.10/5变更上站次数,
: 为了避免诈骗集团新id来骗转帐,po文权限上站365次以上,PO文10篇以上,劣文0篇
: 违反者一篇一个月水桶
: 然以使用者XX7所受处分显示,在他板PO文须满十篇,如此与板规有所出入。
: 2.承上,对于限制他板发文数为不合理之规定。
: 于无板主看板/取消发文奖励看板/部份手机APP发文时不计算文章数。
: 板主无权查询特定使用者于PTT所发表之所有文章。
: 即便透过Google查询,也不一定能查到所有发表的文章。
: 3.对登入次数、退文篇数之限制,应以看板设定为主。
: 看板设定优先于板规,倘若板规律定登入10次即可发推文,但看板设定为100次,
: 使用者仍不可发推文。
: 反之,看板设定登入10次即可发推文,但板规律定100次,使用者仍可发推文,
: 但会因此遭到板主处分,如此为不合理。
: 4.板主并无公告禁止自删文章。
: 依群组长于2012/12/1于#1Gixko3G (About_Life)推文
: 推 GeminiMan:请板主于板上公告周知发文限制变更及禁止自删文章。 12/01 00:45
: 查精华区公告,皆未有禁止自删文章相关规定。
: 5.承上,既未公告禁止自删文章,何来后来已经改掉很久之说?
: 查板主仅有申请设定看板不开放自删文章,并未公告规范。
: 而看板自删仅有开放与不开放两种设定,若如板主所言改掉则应改为开放。
: 然看板设定仍为不开放自删,何来已经改掉很久之说?
: 四、所附证据:相关证据(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1. THSRshare精华区之[公告] 本版开启与板规 新增黑名单
: 2. 来源同上[公告] 本版开启与板规
: 3. THSRshare看板[公告] 本版开启与板规
: 4. 来源同上[公告] XX7水桶60个月
: 5. #1Gixko3G (About_Life)
: 6. 本板#1KCWGXGa内文第4点为检举事由第5点之证据
: 本案检举所需证据#1KCWGXGa现存于本板,故不另外检附,惟被检举
: 人自行删除相关文章时,自信箱将备份转录至看板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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