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十 检举信件 7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10-24 19:12:15
※ [本文转录自 uka123ily 信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标题: Re: 检举 jengjye 性骚扰
时间: Mon Oct 21 03:49:10 2013
※ 引述《coolbad (我是小巴)》之铭言:
: 本次案例在你第一次检举信时
: 我已不做处份,因为就检举信内容我认为还不到你所谓的性骚扰
: → jengjye:u姐时间超多的 夸张~ 10/18 12:24
: → uka123ily: jengjye 不要性骚扰我喔。 10/18 12:25
: 就以内容来看,你的时间在他推文之后
: 另外,我并不是你说的非处理,收到检举信时,
: 我也在第一时间先告知对方注意言词,对方也接受
: 所以第二次接收到你检举信时,我还是照着原判
: 因为相信对方已有所注意他个人用词,而不是你说的我并没处理
: 且第二及该次举证你也没提出新证据,他有"再"次骚扰你的意图
: 所以,本次我还是照原判,不足以达到性骚扰的地步
我已经说明了,我第一次已经先表明我的意愿。
但第二次他仍旧如此。
你不能说要他有第三次才可以处罚吧?试问我第二次被侵害法益该如何?
而且你告诫他的言词意识在我检举之后,不能作为他阻却违法之理由。
再者,我来信检举并非要你私下处理,而是板规处置。
即便推一步,你要私下处置,也是你以板主身分请求他跟我沟通或是道歉。
我不明白你寄信给他,是要处理我被侵害的什么部分?
就我个人或讨论风气有何帮助?
: ==
: 你举出我旧的判例,无非是想要我比照办理
: 而为何他会被警告,是因为他提到"你的身体似乎没有想法来得这么清高"
: 已明确有人身攻击之嫌,且超过2个人以上同时检举
: 以你的举证内容来看:
: 推 uka123ily:当务之急是什么? 10/19 21:39
: → jengjye:u姐你应该快去上厕所吧?? 10/19 21:51
: → jengjye:u姐时间超多的 夸张~ 10/18 12:24
: → uka123ily: jengjye 不要性骚扰我喔。 10/18 12:25
: 第一句推文,带有反讽玩笑之意,这在甲板推文里实为普遍,且要我用性骚扰来判
: 我实在无法(抱歉)
我并非就他反讽玩笑检举,而是就其指称本人用词具有以性别冒犯之意。
而且若以你所谓的反讽玩笑更是确认其有故意,因为其使用性别气质来反讽玩笑,
这更加符合我所引第二条第二款,不能因为在甲板普遍就可以开脱。
我与他非亲非故,不能接受他随意开这种玩笑,
而这针对我的性别认同与气质亦非针对我言论。
简言之,你不能说其只是反讽玩笑,就不符合性骚扰的定义。
因为性骚扰处理范围并不是反讽玩笑与否,而是依据第二条第二款之定义。
会用板规检举,就是因为得处理法益问题,但私下告诫到底能促进什么法益?
公开告诫至少能够达到减轻被检举人言行的伤害,由权威回复检举人之尊严与名誉
或者建立讨论规范等。但纯粹寄信给他到底对检举人与讨论风气的实质助益是?
如果你认为不想用板规处置,那你认为私下该怎么处置?
你不一定要认同我,但我仍要请你想想:
到底你的私下告诫目的是?对于版面的讨论与被检举人的尊严有何助益?
也是说,(1)检举人得到什么?你的处置可以让检举人得到什么。
(2)板风得到什么影响?你希望你的处置会对板风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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