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道德与法律,我觉得是比较性,而没有绝对的是与非。
在马来西亚,街上牵手及接吻是犯法的。
在中东国家,女生包紧紧才符合回教教义。
台湾人的眼中,会觉得情侣在街上牵手,不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吗?
不同的国家环境,对 性 的标准本来就不同。
在台湾,公开性交是惊世骇俗,既没同理心又不尊重他人。
就像在回教国家,公开接吻是惊世骇俗,既没同理心又不尊重他人。
目前客观环境,大部份人的价值观,其实就是这样。
向往及希望能公开性交的朋友,被扣上不道德或违法也不用那么气。
因为这个时空环境下的群体价值观,就是如此。
若是问我公开性交,我不会去批判这种行为本质上的好与坏,是与非。
但我会建议在现今世界(台湾),还是避免做这种事。
因为当你在快活时,总不希望有人跑过来骂你及指指点点这样的麻烦事。
就像在回教国家,你不会当街亲吻,而引来道德警察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