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在公共空间裸露或做爱?
以下是我的立场
虽说目前法规是不行的
首先
我要强调每个人应该都有做爱跟裸露的〃自由〃
但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为前提〃
再来
公共空间里的每个人应该都是平等不该有差别待遇der
第三
我所说的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并不是指某些人觉得不雅 恶心 羞耻
或是某bf大说的害羞 惊恐 生气
等心理或其心理所造成的生理因素是侵害
这些不叫做侵害而是偏见
可以先看看一部影片
https://youtu.be/h4KcMTr0VXo
里面一句话说的很好
差异性始人们产生偏见
偏见越深 恐惧越大
这种恐惧最后变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造成不同群体的苦难
结果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
苦难成为复仇的原动力
暴力性的复仇又加了原本的偏见
总之
现今社会的法规
让大家不能在公共空间做爱或裸露
然而有一些人做了这些事
这样的差异让现今多数人产生偏见
之后就像影片所说的无限轮回
如果行为的当下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为什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