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o71027 (精神科院长)
2026-07-08 19:41:54我先说一下事实
我开车在路上跟对方发生摩擦,我疑似有别到他的车,但这顶多就是行政罚的问题而且对方
也没有要提告刑事所以先不讨论,然后对方就一路跟踪我上山(我家住山上)下山,期间不
停的按喇叭加闪远光,我也怕他知道我家住哪所以开下山去派出所,期间也有打派出所电话
让警员协助保护我,然后对方就一路跟我到派出所一起进警局。然后相安无事准备离开的时
候我问警员能不能留他十分钟等我回家再放他走,当然是被拒绝了,我只能无奈提告。
我的问题如下:
1.难道跟踪我回家、停在派出所前面、期间不停闪灯按喇叭、这些不构成强制或恐吓的现行
犯标准吗? 难道我只能看着他出警局继续跟踪我回家吗?
2.后来我咨询各分局、刑事组、防治组等等,想当然都是踢来踢去,有没有一个统一解释法
条的单位可以让我咨询清楚他们的裁量标准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单位存在?
3.如果我真的很想知道警员的标准的话能否利用诉讼或诉愿之类的方式强迫主管机关讲出怎
么认定的方式?
4.我昨天太害怕了所以去派出所途中有一些交通违规的行为,是否可以利用我提告恐吓或强
制的案件去申请证据保全,将来受到罚单时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我是紧急避难?
感恩各位
楼主:
kuo71027 (精神科院长)
2026-07-08 20:14:00要做到什么事情才能算是现行犯 因为都已经跟踪我到山上又下山去派出所了 所以我不知道至少要什么程度
跟踪警察没看到啊警察只看到他来了派出所在你的视角他的动作当然是连续的 是现在进行式但警察的视角不是这样 没办法判断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08 21:49:00跟骚法啊
刑事诉讼法现行犯是得逮捕,没有规定警察应逮捕,不然路上车祸过失伤害也是现行犯该逮捕,唯一解是你可以自己逮捕现行犯后移交警察,警察就应移送侦办
构成要件警察要看到啊如果是民众逮捕现行犯那就是民众逮捕你要警察逮捕现行犯 那警察得确定这是现行犯...现在问题是出在这里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6-07-09 09:51:00你其实也可以逮捕现行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09 11:58:00对方有攻击吗? no 对方有意图逃逸吗? no人家都会跟着你进警察局了,逮捕啥???然而,看你前面,你才是肇事逃逸的一方从你的肇事逃逸行为来看对方,对方的跟车闪灯行为就合理所以,你逃进派出所,可以解释为肇事逃逸,事后向警方自首换个位置去看,你的行为就是这样
作者:
KOSMOST (MIT大é¾ç ²)
2026-07-09 12:24:00?
不是,你如果逮捕现行犯移交的话警察就是一定要移送,不会出现你假设的状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09 18:52:00笑死,你都认定对方是犯罪现行犯,为何连立案都没有????对方明确犯什么罪?? 你总不能说对方南宁所以犯罪吧你当下就可以提告啊,为何你当场连告都不告就想走人??为何还有 相安无事 这么和谐的氛围,不奇怪吗??不是应该直接报案,报案,报案要是按个喇叭闪个灯就成立强制罪或恐吓罪那,你怎不想说...."这些行为不是也是交通法规的涵盖"??你可以把车祸事故说是行政,却解释对方按喇叭闪灯是犯罪?况且,不是双方应该在派出所讲明白吗?为何是直接离开呢?太多矛盾点了
一般警察也是司法警察...拜托你不懂不要再凹了 我懒得回了刑事诉讼法第231条司法警察:下列各员为司法警察,应受检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侦查犯罪: 一、警察。二、宪兵。 三、依法令关于特定事项,得行司法警察之职权者。都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你答案了 一直跳针硬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