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租屋已签约 但在审阅期内 可任意解约吗

楼主: zoulephant (走了)   2025-04-12 23:23:26
是这样的,我亲戚要租一个房子觉得喜欢,已与包租代管公司签约(4/11)
包租代管公司提供三天审阅期,但契约已成立,生效日(即交付房屋可入住日)是4/15
也就是压未来日期,现在先签约的做法 (4/11双方签名,设定4/15为入住日)
我亲戚已经给付两个月押金、第一个月租金
但今天(4/12)他就觉得不好,不要租了,那既然还在审阅期内,可以任意解约拿回全部钱吗
现在这个契约已成立但还在审阅期的状况,两造法律地位很模糊的感觉
感谢各位法律界大大们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4-12 23:45:00
一点都不模糊啊 审阅期就是可以无条件解约的期限这公司很正派啊 烂一点的公司就想办法要消费者抛弃审阅
楼主: zoulephant (走了)   2025-04-12 23:46:00
可是审阅期不是在双方还没签下去的时候用的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4-12 23:47:00
期或是伪造日期(例如在合约上打已经在4/3给消费者看过合约之类的)事实上应该要在签约前给他看合约内容啊但很明显公司没给 还愿意承认这件事已经算很公正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4-13 00:18:00
上法院就知道反悔的代价啦~~~~~简单讲,承租方主动放弃审阅,而非出租方逼承租方放弃那法院会倾向对出租方的有利见解而非一昧让承租方一会跳进来,一会跳出去,一会跳进来至于就算最后可以解,要赔多少违约金就看最终判决啦(假若出租方据以求偿的话)像这个案子,都直接先清费用了(两个月押金+1个月租金)那你跟法官讲你没审阅? 窝哩勒~~~~~直接拿钱砸对造,就不知道是谁逼谁,对吧??诚信原则总该知道吧,信赖保护原则总该知道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04-13 01:00:00
审阅期可以放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4-13 07:27:00
嗯? 他没放弃啊 我只是举例可以放弃付订金没审阅最终被判契约无效的case太多了访问贩卖啦 展场贩卖啦 网购都有七天犹豫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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