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被伤害
路人搭救后
加害人持加害伤诬告我
我在报案、警询、侦查庭、一审都未曾提告过对方诬告
但是侦查庭却有收到诬告不起诉书
我很确定我不曾提告过诬告因为家人有告知诬告要等判决出来才能告
二审后对方的验伤单调出来确定是加害人自伤的加害伤
提告诬告
诬告案侦讯时检方询问对方诬告已经不起诉了怎么还告
我有书状告知上次不起诉时我未曾提告过诬告
且证据在一审、二审中加害人被法官讯问、调出病历后证明为诬告
目前被检方签结以刑事诉讼法第260条签结
请问还有补救可能吗?
目前原案仍然在更一审未定谳判决未出来
这样诬告是否还能上诉?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