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pei (秘密)
2024-11-02 10:30:18代朋友A询问
ABC为同事
C是公司高阶管理人(非负责人或股东)
因C的部门有用钱需求 所以C向B调钱周转
但C本身没有帐户 长期透过A协助处理帐务(如给现金请A帮忙汇款转帐等等)
所以该笔周转金由B转帐给A后
A再领出现金给C做部门周转使用
后来C要把钱还给B
B的小孩刚好有资金需求 所以请C把钱给B小孩
又因为C的另一个朋友D欠C钱
故C直接请D汇款给A
让A帮忙转帐给B小孩 不足额部分补现金给A
并且有签立A和B小孩之间的借据
(说是因为税务考量,但金额未超过赠与额度,不知为什么要签)
今天B小孩说要把借据结清(也说是税的问题)
所以把当初的款项又转回给A
C则表示这笔钱算当初他借给B小孩的
所以请A领出给C
A就很纳闷 当初这件事情应该算是结束了
(B借C、C也还B了)
而且已经有跟C说过不愿意再帮他处理帐务
现在B小孩又把钱转给A
要A领出来给C
感觉没完没了
想请问现在B小孩转给A的钱要怎么处理是最恰当的?
是否可以直接转回给B小孩然后作废那张借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