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之前家母与邻居的刑附民案件,
被告派家属当庭签了和解笔录后,却未于期限内赔偿。
我方便申请强制执行查被告劳保,
结果法院调查结果为对方目前无劳保。
可我方确定被告有在某货运公司(有在广告征人的大公司)上班,
因为被告每天都还驾驶该货运公司的车回家,
而且都有被我家的监视器所拍到。
想请问各位前辈,像这种公司疑似未帮员工保劳保,
导致无法强制扣薪的情形,
是要蒐证到劳工局(或劳保局?)进行检举?
还是可以透过提告的方式来逼该公司处理员工债务?
虽然民事赔偿的钱不多,
但看对方一副你奈我何的态度就非常生气,
拜托各位前辈给予意见,非常感谢。<(_ _)>
直接跟执行法院陈报该员在某公司上班,发函去扣薪资看那家公司如何回应再决定下一步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9-18 20:27:00劳保不是强制保险,五人以上才是。如一楼,你把执行标的变成薪资就可以;搜寻“民事声请强制执行状(向第三人扣押并收取薪资)”司法院有范例可以参考使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9-19 09:30:00没有保的话,人家搞不好是点工日结,还是劳务承揽,或靠行靠行车车又不一定是债务人名下,对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9-19 19:05:00有投保劳保->可确认为雇佣关系->可以去扣薪(但有最低生活趴数不能扣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9-20 19:48:00你想太多,公司声明异议表示非员工是有法律责任的如果声明为假,你只要证明假,该公司“全额”送你钱而且还有刑事责任,到时候你就加价几倍让公司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