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上个月在台南发生的
先上示意图
https://i.imgur.com/ZBKMzRP.jpeg
箭头方向分别是我与对方的骑乘方向
当时我骑脚踏车在脚踏车道上然后从右方骑到对面的脚踏车道
这时有台机车从图的上方往下方骑
此时我已经骑到红点处但对方说我看到我骑出来后来不及煞车于是摔车
红色X是对方自摔地点
对方咬定我没看红绿灯就骑出来
而我车道的方向实际上没有红绿灯
当时唯一有红绿灯的地方如图所示
后来我看他摔车就上去关心并报警
我们双方都没有擦撞
警局做笔录也有注明
而就在前几天对方打电话跟我要道歉并索赔15000元
我认为自己没错就说不然先上调解委员会
对方就说上调解可以啊不过他还要告我过失伤害
想请问各位如果调解失败上法院的话是对方要负责举证对吧
这样我很容易败诉并背上过失伤害前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