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近日租了一间房但签约后发现一些问题想要解约(,尚未入住,租约起始日为
6/25),我列出所有跟退租有相关的条款如下,请问我是该赔一个月租金吗?
(目前我已提前预付了一个月租金+两个月押租保证金),请各位帮忙解惑,谢谢。
1.以方应于订约时,交于甲方新台币XXXXX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
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2.契约期间内乙方若迁离他处时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租金偿还、迁移费及其他任何名目之
权利金,而应无条件将该房屋照原状交还甲方,乙方不得异议
3.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致损害甲方权益时愿听从甲方损害赔偿,如有任何诉讼费、律师费
,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特约应受强制执行:
租赁期间内乙方若拟提前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乙方绝无异议。
租赁期间内乙方若有违背本契约各调项时,任频甲方处理,乙方绝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