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hauds (修特斯)
2024-06-17 20:22:58大家好 2017年时 我当时在中国大陆上班 返台时有收到一份文件
内容是说我的一位远亲(奶奶的弟弟) 过世时 有土地未办理继承(估计是家人忘了)
所以依法由亲戚分割继承
我奶奶民国7年出生自地方大户人家 但是由于重男轻女 就算我爷爷家境贫穷 也就嫁了
嫁过来之后 据说和奶奶的娘家少有联络 但是由于奶奶的娘家是地方上的大家族
就算不熟 也偶尔会听到他们家族的名字(啊... 扯远了)
小弟我目前往返台湾和越南之间 上周返台时收到这个信件
https://i.imgur.com/H3uFl7V.jpeg
当时看了也没有特别仔细确认内容 直到今天 想说明天就要去越南了
把这个内容仔细阅读一下
看了之后 我有几个问题
1.请问这个上面的"拍定金额" 是指土地已经卖出了吗? 还是只是预估的价格?
2.如果是预估的价格 请问"拍定金额" 通常是高估还是低估? 高低估的范围通常是+/-% ?
3.前面叙述我的权利范围是108分之1 拍定金额103.8万 是指我有拍定金额的108分之1吗?
还是说这个土地的价值除以108之后 我还有103.8万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 这个土地的原价超过1亿 除以108之后 还有103.8万的价值)
以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