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搬走后垃圾故意不拿走,将一箱垃圾丢在一楼大门影响到门口面摊做生意,且监视
器可证明是此人的,通知前来处理都说好但约定时间过了也不见人影。
公寓无垃圾子母车需自行等垃圾车,一起住三个月没看过他有倒过垃圾
那一箱垃圾有坏掉的萤幕,塑胶瓶罐,一般垃圾,发霉的面(面是我10天前叫他从冰箱处理
掉的,没想到根本没处理只是换地方丢)
还有很多事也都一拖再拖,三催四请才会处理,所以我觉得他已经搬走了也不可能再过来处
理,也有提前告知不处理会寄到他家,最后也是没过来
后来受不了我自己花钱将此箱垃圾用他的名义寄回他家会有什么责任吗?
(因为高机率寄过去他也不会收,最后退回门市也是会联络我去领回,所以才使用他的名字
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