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生前因为车祸住院,在重症的时候,弟弟经阿姨建议,怕钱会被继承第一顺位之一的
妈妈拿走(用意怕妈妈乱花),先将存款100多万汇入自己的邮局帐户。(家族群组有弟
弟传的跟阿姨对话截图能证明。)
弟弟后续有次又在家族群组说明当时汇款到自己帐户的另一个理由是,爸爸的邮局帐户没
有提款卡,每次用钱都要去邮局领,所以也找了一个自己没有放钱的邮局帐户汇入。
这件事是大约3个月后,有次跟他通电话,他说要挪爸爸的钱去买房子,才第一次得知爸
爸的钱已在他帐户里。
后续爸爸的医疗费、丧葬费、大小杂费也都是用这笔钱支付。家族群组中也是一直以“公
款”称呼这笔钱。
目前的情况是,一开始同意将这笔钱拿出来平均分配给全体继承人的弟弟,开始否认这是
遗产。
如果暂且先假设当时爸爸有授权弟弟的汇款行为。基于以上叙述,能主张这并非是爸爸赠
与给弟弟,所以现在是遗产之一,提告刑事侵占罪,要求返还给全体继承人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