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小弟家父今天收到一张法院寄来的通知
要我们去法院民事答辩 事项为共有物分割 为被告
但我就很纳闷 家父名下并没有持分土地或房屋
今天下午也去国税局申请财产明细 上面显示0笔土地也没有什么持分土地(房屋)
因为家父之前车祸伤到脑 卧病在床多年
所以也无法从他那边得知什么
只知道家父是以继承人身份被通知到案 从哪个人那边继承到的? 虽然上面有写到名字
但家母也完全没听过 更对这事没有任何头绪
故小弟想上来请教版友们
家父名下没有土地(房子)但怎么以继承人身份被法院要求去处理共有物分割的事情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