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与土地为爸爸与二叔拥有,三叔长期居住在爸爸隶属的那一栋房子(与奶奶同住)
后来奶奶过世后也一直居住在那里。
现今因为家中因素(等下详述),所以想追溯奶奶过世后至今叔叔居住在房子期间的租金,请问其可行性?
以下文长:
房子是盖在爸爸的农地上(有建筑权状),因家中农地近期被告知不足以承保农保。原因来自有一部分农地被长期居住的三叔擅自围起来改铁皮做起来使用。但拆除工程需耗资一笔庞大资金,且三叔表示不愿意出钱,要拆自己拆。
故才想说与长期居住在老家的叔叔协商收取租金以补足我们这边丧失的农保资格。
协商之间气氛非常不好。爸爸因为务农非常节省,对于拆房子、走法律途径(鉴界.存证信函)或是代书事宜都担心开销难以负荷、所以时常被三叔牵着鼻子走,才来由此一问,因为我也非专业人士,故请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