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律人的逻辑无法理解

楼主: cleve1985 (职业小小鲁)   2023-05-17 10:42:57
我太太去年因自身罹患性病
开始四处宣扬我传染性病给她
于是我提出了妨害名誉告诉并检附性病采检报告阴性证明
最近收到不起诉书以及再议被驳回
地检与高检署检察官皆认为
因她罹患性病为事实,故认为我传染性病给她为合理推论
其言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嗯,所以我就问
我没性病,那性病哪来的?
不用向我求证,便开始四处散布消息,也不算未经合理查证
检察官:不必去查?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0:49:00
估且先假定你说的都是事实,有时候法律人的理由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想起诉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7 10:50:00
讲难听一点 后来的阴性证明不能证明当时没有性病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0:51:00
ptt一堆可怕千万倍的妨害名誉都没起诉了...印向中妨害名誉的实务趋势就是倾向刑事除罪化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05-17 11:25:00
不是所有性病留有抗体,Syphillis, AIDS外还有吗?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1:33:00
而且被告是女性,司法实务上对女性是有比较偏颇、宽容,个人感觉我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委任律师把所有细节跟检方交代清楚,一般没有委任律师的情况下,民众自己若也没交代清楚,检察官很容易忽略很多关键细节,而且就算民众有交代(但没委任律师),很多司法官自尊心很强,不见得会把民众自行交代的当一回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3-05-17 11:52:00
所以你也可以反击,贴出自己的报告,告诉全世界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1:55:00
有些冤案受害者就是这么做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17 13:45:00
那你现在可以大方拿证明出来公告周知啊~~~~让社会跟亲朋好友去帮你公审不就得了.....你觉得这招的杀伤力,会比你到法院告她来的差吗???直接把你的检验证明影印个几百几千张,到处发送,你是清白的,不就得了?对不? 你直接在报告影本旁边写上有关本人妻子XXX宣称其所感染之性病为本人所导致,以下为本人之性病检验报告.你觉得报告上面的 negative ,对她的杀伤力多大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17 14:27:00
我觉得重点应该是你没请律师~然后你本身对法律也不熟对检察官来说,如果你的证据无法支持你的主张,那么就是不起诉检察官也不会去教你证据该如何准备如果你有请律师帮忙,那么至少可以知道证据该补全哪方面~当然也不是请律师就一定赢,有时候律师明知你会输还是会接案
作者: iiifff (如果)   2023-05-17 14:40:00
建议你告民事,刑事没起诉就不公开,告民事的话无论输赢判决都会公开,可以让全台湾都知道你老婆自己得性病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3-05-17 15:33:00
同25楼的看法
作者: debaucher (堕鼠)   2023-05-17 15:34:00
暱称正确
楼主: cleve1985 (职业小小鲁)   2023-05-18 00:47:00
我有提出性病与公共利益无关,但没被采纳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5-18 03:10:00
主张的点不对啊如果你打的是她宣扬你得性病 那大概就过了不过正如上面所说 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要证明被告有罪所需要的证明力度要比较确定 所谓罪疑惟轻 如果不能确定对方真的有罪就不能成立 但告民事还是有可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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