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叙述的部分
前妻没有正常收入
家族也没有任何财产(房、车)
所以才说前妻不正常
简述状况:
现况
离婚已经两年多 (2021年初)
小孩有两个男生( 10岁、5岁)
大儿子跟我
小儿子跟前妻
离婚协议书内容大意是 两个小孩跟我,前妻需付我扶养费
但离婚后因为我没有后援可以帮忙照顾小儿子
同意前妻把小儿子的监护权过给它
我只能保有大儿子的监护权
前一年都还可以常常探视
但到了今年初开始处处刁难,饮食习惯的刁难,各种理由的隔离我跟小儿子见面
也直白地告诉我以后不再让我见小儿子
我查了法律,要先去递状(声请会面交往),
但是前妻是一个(非正常人)
它没有固定工作,一心于宗教(一贯道),离婚后更加的难以沟通会面交往
也告知前妻,小孩有权利见爸爸,但她都无视小孩这个权利
久而久之我也很思念小儿子
走法律程序,我能怎么做,才能透过法律强制介入让我见小孩?
查到的资讯都是没辙,就算提告赢了,法律只保障君子,不防小人
对方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沟通了
每次提见面都很委婉了,我已经相当的低声下气了
希望有前辈能帮帮我
谢谢您
相当无助的单亲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