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版上的各位
我司有一位A男
之前有被人提告
法院最终判决需赔偿对方3万元
A男以经济不允许为由
最后与对方协议分6个月,一期5000元赔偿
A男已赔偿5期,共25000元
但是A男对判决结果一直不服
故最后一期5000元不愿支付
对方又提出强制执行命令
上周四法院有来函至公司
隔天周五对方找到公司
请雇主扣薪5000元给他
并告知雇主他已查清
A男名下有许多不动产与车辆
属于恶意不愿赔偿最后一期5000元
请问
雇主可以直接扣A男薪水给对方吗?
还是需要A男签署扣薪的同意书?
如果A男依旧不愿赔偿5000元给对方
那么我司可以将他解雇吗?
对方已经找到公司来
对我司十分的困扰
感谢各位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