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在100年左右买了一间房子(名字在他名下)
他缴了三年的贷款以后
差不多在103年末的时候由我接手(因为他的收入锐减)
从那之后到现在已经六年了(每个月拿30000回家)
最近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姊姊
我知道如果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到时候我跟她会均分这笔房产
今天在跟我妈讲到这件事的时候
她说她有帮我做好保护我的措施了
她有跟我爸立下一张字条在120年我房贷缴清以后
请他去公证房子的归属权
但现在想知道的是那样有签名的字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有先问律师朋友他说没有)
或者有没有别的方法能保证我的权益
我知道最简单的方法是直接转到我的名下
但长辈多少会胡思乱想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