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卧底法不交付审议?

楼主: A791027A (北风)   2022-12-21 23:35:30
源由
随生活型态改变,台湾社会之犯罪有逐渐走向群体性、隐密性及国际性之“组织犯罪”型
态。组织犯罪具掩饰性、常习性及职业化倾向,不易为检、警、调人员所掌握,其犯罪活
动与事证,难以传统侦查手法破获。由于侦查不易致破获率甚低,恐将造成民众对社会治
安产生信心危机,动揺国家安定基础。国内、外刑事侦查实务界长久以来就主张,为了瓦
解摧毁组织犯罪,运用卧底侦查是有必要的。从德国及美国犯罪侦查实务经验来看,以卧
底警探或卧底侦查员之安置,最能深入瓦解犯罪组织。
我国犯罪侦查工作已面临到组织犯罪型态之挑战而日益困难。为因应复杂多变而隐密的组
织犯罪,又能兼顾保障人权与防制犯罪之平衡;刑事侦查工作必须要有突破性作法,除了
善用科技之电脑资讯及仪器设备外,侦查技巧亦须采取更有效而灵活的方法。所以卧底侦
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受到行政机关与本院委员之重视与关切。基此,法务部曾于92年3
月研拟“卧底侦查法草案”共计14条条文,明定卧底侦查之定义、要件、实施程序及条件
、证据能力、阻却违法、保密义务等规定。其要点包括卧底侦查实施机关、实施对象、发
动条件、实施期间、审核机关、身分保障及保密等课题。该草案于92年7月经行政院院会
议决后函请本院进行审议,并于92年10月经本院院会交付委员会审查,惟因届期不连续而
未完成审议。
行政院曾于92年间采制定刑事特别专法之体例,参考德国及美国实施卧底侦查的经验及立
法,提出“卧底侦查法草案”。由于“卧底侦查”手段系隐匿性侦查方法,对基本人权的
侵害很大,对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之正当法律程序及制度将造成重大冲击。故行政院于
立法院本届会期虽未重新提出类似或相同之草案,但如多数委员认为运用卧底侦查防制犯
罪之方式有立法之必要,该草案仍有值得参酌及探讨之处。
作者: cwc5566 (张无忌5566)   2022-12-22 11:13:00
我曾见过一个卧底,为了完成任务认养了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还找了一个陌生女子来当假老婆这种现象是否应该立法遏止在这边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2-22 11:36:00
无聊当有趣..你以为这边是八卦版还是cchat吗
作者: ultratimes   2022-12-22 14:30:00
我曾见过一个组织,除了一个干部和一个废物,其他的人都是卧底,干部整天都在抓卧底
作者: pharmacist05 (嘉南105)   2022-12-22 15:14:00
对不起,我是卧底,卡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务所)   2022-12-23 20:34:00
立法请问问你有几张选票,还是有多少钱可以当金主,能请动够有力或够多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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