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持有医院开立的合法处方笺,并且服用管制药物治疗ADHD
药物是利他能、安定文,利他能成分就我所知和安非他命类似
而利他能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药袋外侧也有告知驾车不得服用
本人目前持有我国交通部核准的大型重型机车驾照(吊扣一个月期满)
有先询问过药师服用药物期间是不得驾车的,但是药物药效多久要看当天饮食和精神状况
,原则还是以4~6小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1项第3款,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驾车:
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或其相类似管制药品。
违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处罚之。
以上这是行政罚
若是服用利他能驾车,除了行政罚外,是否还有涉及刑法第185-3条的问题?
另外若是驾驶服用管制药品已超过药物效力时间,但是因为车祸抽血或者其他方式检测到
毒品反应,是否会有违反安全规则第114条第1项第3款的问题?(驾驶不知道药物仍然残留)
最后,114条是规定服用药物不得驾车,但是并未说明何时才可以驾车,这样是否有法律明
确性的问题?
同时也会询问交通部路政司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