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ul0410 (团体追求价值)
2022-11-25 23:47:22问题一:
男方出示医检所伪造报告
导致女方信任男方没有爱滋等性病
请问这样刑事案件上面有哪些权益可以主张?
ps:女方已经感染性病-梅
以及目前影响到身心,有看身心科
以及是否该请律师
还是日后民事再请律师?
若费用仅能够取其一
应该在刑事还是民事花这笔律师费用呢?
问题二: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因为梅毒是去年11月中旬确诊
若附带民事但刑事尚未判决
是否会民事超过两年的请求权而失效?
问题三:
请问北北基目前有推荐这方面的律师吗? 再烦请私讯
(案件会送到基隆地检,因此会需要跑基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