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想法:
申请人(简称:小米)填资料送A承办单位审核。
根据规定:申请表除了承办单位审核以外,还有B会办单位要审核部分项目。
最后A承办单位再将全部申请者分数排序,送审议委员会审议并核定。”
小米后来接到通知申请通过了,获得使用权,为了使用申请物,投入数十万成本。
但数个月后,这个申请表被发现有误,小米被要求返还使用权!
问题一、谁该负责这份申请通过的错误?负责比例?
问题二、因为此错误而影响到另一个申请者(简称:小胖)权益,小胖可以对小米求偿吗
?还是对谁求偿?
问题三:对三造最好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