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05:31:29有个人之前加了line
要传资料给我
结果后来临时找不到他的line
就麻烦他改传短信给我
他说要跟我收短信费200
后来我刚好找到他的line
他就说我诈欺他,要告我
这样真的让我很不舒服
滥诉真的不能当恐吓条件吗?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2-07-16 05:39:00你现在想告他也是滥诉的一种,所以你觉得该被告恐吓他?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6 05:44:00想告人和“滥”诉有量的差别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06:12:00法律有本身的规定这我知道但是从法律本身的意义来说既然法律本身都知道法律跟刑罚会对人造成多大影响那造成恐惧也是很合理的用告人来要求给付金钱本来就是恐吓不是吗?
作者:
F9706026 (F9706026)
2022-07-16 06:22:00所以你吓到付钱了吗?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06:31:00如果我吓到付钱了就可以吗不是有那种版权蟑螂还有一堆法律蟑螂靠很多人不懂法律活着怕麻烦到处告人获取金钱的吗 那种都不算恐吓吗?活着/或者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16 06:43:00台湾为什么没有把法律常识列为必修课程?难道是因为上层有律师把关着不给民众普及的关系?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2-07-16 10:09:00告又不一定赢...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2-07-16 11:15:00本板外星友人常言道:告对方的律师震慑他们!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2-07-16 11:35:00
诉讼是合法权利啊
诉讼原本就是宪法合法的权利,非不法的恶害通知你也可以告他恐吓 但检察官会直接不起诉而已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7-16 16:41:00宪11 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所以? 这些自由权没有限制?宪法明列的自由权还多著咧,都没有限制或不能以法限制?宪23怎么规定的?确定滥诉没有妨碍他人自由?
楼主: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2-07-16 22:50:00滥诉妨碍多少自由啊!工作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2-07-17 09:06:00其实中间有行政机关过滤 被告没有一定要到场 看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