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就是A公司的小主管M想要找我去他们公司上班,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小主管M就说他跟他的大主管S讲好了,请我把履历发给大主管S,经过两个月的等待与期间些许沟通,最后大主管S跟我说两家公司有合作关系,因此无法用我,所以这事情应该就在三月结束。
不料今年七月,我的老板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我不要去A公司上班,留下来一起工作。整个大傻眼的情况下,去问了A公司的大主管S,他说他们有缺人,怕损害两家公司关系,在他们大主管会议的时候就把我要去他们公司的事情跟我的老板们讲。
更傻眼的是,A公司大主管S说我的主管须要我留下来,所以无法用我…
我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A公司做了这件事情,实在让我很不舒服,我有跟A公司大主管S的对话纪录佐证他做过这件事情,请问我有办法对他采取什么法律行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