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置底闲聊区2022Q3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2 22:58:50
各位板友晚安,这里是板务散云
上任迄今也快满一年了
因为本职工作最近有些质的改变
已经很久没有把椅子坐热了
所以除了端午节前确诊放了一个长假可以比较频繁上线处理外
最近都是两三天一次把板面文章看过然后粗略处理
万幸是板面上各位都很有修养
除了几个申请自删/自己清空内文的
没有什么需要立即处理的麻烦
但还是在此跟大家商量一下两件事
一、避免检讨当事人
发文者要在公开板面提问
那就一定会修饰
绝对不可能讲出对自己不利的部分
这应该是我辈法律实务者的常识
所以就算过去经验让我辈对此人讲的内容白眼翻了三千六百五十圈
顶多不理不回应就是
何况世上总有奇葩,难保事情真的就是那般离奇
某些网络名人,或是曾经在网络上自曝过往的人
就点出来他言行不一致的地方就好
二、推文避免仅针对特定对象而无法律面回应
讲白一点,大家都很忙
而且多数板友都是靠这些专业知识谋生的
在这边回应都是做公益积阴德
过去放任多少是有点希望用实力打脸
结果我看到的是二十次回应里面有十九次内容一模一样
你针对的人至少还花脑力想了一些不一样的回应
对我来说都一样毫无留存在板面的价值
所以我要嘛是无视、不处理,要嘛就是一起桶
也请不要假装不知道隔壁PttLife_Law处理第二种比第一种更严厉
最后,大家都有脾气
我也知道这篇文章会让某些人看了不舒服
但这篇基本上是我最后一次在板面上讨论这两件事
下一次闲聊应该会合并试行板规年度报告
不限上面提到的事
任何关于板面的想法都可以提出来
本篇文章底下推文一样开放任意推文闲聊
不受板规限制
但还是请注意站规跟国法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2-07-02 23:07:00
支持喔,避免误解,版主是认为要呛人之前,最起码要有自己的法律见解是吗?XD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2-07-02 23:08:00
第二点很有感,早就很想说了,某几个版友常在推文互呛,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是一方呛过来,另一方就呛过去,导致整篇文章的推文反而跟问题无关,有些询问的版友也是一头雾水。这几位版友到底之间有什么过节没兴趣知道,但请把推文还给发问者,不要只是跳针重复相同的话,觉得哪位版友回答有问题就拿出有内容的答案来反驳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2 23:13:00
要互呛很好啊,互相干谯求进步我接受阿,阿那种方式是谁能进步?使用推文机器人的熟练度进步吗?我十八岁还在用pcman的时候就会写宏推娃了,现在起码进步一点写侦测特定字串自动推文的循环程式码嘛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2-07-02 23:18:00
同意版主跟楼上的想法,像我也只有看到对于法律规定或间接明显跟实务扞格,才会特别提出来,剩下如果属个人的经验谈,如果无法适用在发问者的个案,也应该是发问者自行要负担的风险啦~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2 23:18:00
来法律板不讨论法律,都在追杀特定人士,不知道谁才闲阿好的,我爆炸完了,最近医院压力真的很大,不只疫情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03 03:15:00
我觉得想针对谁没问题,可是请针对他的发言用力打脸而不是每次同样的说词,非常没营养...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7-03 11:54:00
看来有人似乎对小弟颇有微词 不过对于法律门外汉背离法律的推文 我只是善意提醒发问者略过别看 以免被误导至于依板规检举某些人背离法律的推发文 以及疑似人身攻击的言论 也没见板主处理过几次 板主若认小弟善意提醒的言论不见容于本板 请定于板规之中 小弟自当遵守善意提醒发问者的推文或许是重复而不营养 但若能避免发问者误信而权益受损 似亦系好事一件 况小弟只有在觉得推文内容不妥时 才会推留言提醒 并非每篇都留那些所谓“重复而不营养”的言论 至于本板为何可以放任某些法律门外汉恣意大放厥词胡言乱语 小弟实是不解 看到这篇闲聊文 心中不禁兴起一种”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果真是比较简单”的想法 哈
作者: budaixi (wei)   2022-07-03 16:00:00
==说真的有这些人才更显得专业性的重要,真正有能力帮你解决实务问题的是要收钱的,根本不会给你答案,不信可以去法院找那些免费法询就懂我说什么,看不惯我建议你封锁对方,放过自己。不想花钱就去找法院的服务中心跟志工或是自己Google。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2-07-03 22:52:00
免钱的最贵阿 来这边问本来就要自己承担被误导的风险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4 00:44:00
所以我说证据呢?张嘴就喷别人是门外汉,说服力在哪?台中地院89易3922刑事判决参考一下我也不是没直接说过请你拿出完整论述打脸某M,检举区推文回应没修改过,你看了回应了阿就是不做你没义务回应我的期待没错,但同样我也没义务回应你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7-04 04:48:00
q大提醒反而符合板规第一条所揭示秉持法服精神、保障板众利益的制定目的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2-07-04 08:15:00
看起来版主没有不处理阿,只是他处理的结果不符合你期待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4 10:44:00
笑死,去法服问只得到一句“你不要听那个门外汉的”我不信那个法服不会被公干再讲一次,没有人有义务提供完整专业回应,我也不强求但一样乱七八糟的,为什么我要只处理他不处理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7-04 12:00:00
可是法扶不会安排外行人咨询啊!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4 15:28:00
没律师执照就算外行的话,我好像知道不少外行法"服"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7-04 16:11:00
上面说的法扶精神是指板规第一条写的:“….秉持着法律服务之精神、保障板众利益以及维护板上秩序,特制定…”,不是法扶基金会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7-04 18:16:00
我也没在跟你讲法"扶",我讲的是法"服"然后不知道法律服务有一大堆没律师执照的在做,我也要怀疑一下你是认真的还是反串的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7-04 19:26:00
反串?算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7-04 21:08:00
如果连某m是不是法律门外汉都判断不出来 我也只能笑笑了 更别说某m从来不敢反驳他是法律门外汉这件事搞半天在本板背离法律胡言乱语没事 善意提醒他人却可能要入桶 只因提醒的方式不符板主的“规矩” 难入板主的法眼 只能说本板板主真是好棒棒啊 哈至于连欠缺发票年月日的支票是无效票据都不知道的某m算不算法律门外汉 就留待大家自行判断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7-05 10:52:00
我也以为z桑在反串,原来不是?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7-05 18:06:00
>””<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8-11 18:37:00
看到M先生对“可以对遗产管理人发支付命令吗?”一文所作的回答,明显有误,发问网友却以为是正确答案,回馈500p,不用钱的最贵,就让问网友完有自己承受,但我还是在这里抒发一下吧。
作者: CZXtar (星尘)   2022-09-11 23:14:00
啊所以提醒完原PO不要看某些回应后原PO有获得适当的解答吗提醒完却不指正哪里有误,原PO还不是只能参考内容有误的?在那边互嘴又不指正,跟误导原PO是有什么两样?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9-17 14:51:00
现在没有人提醒发网友了,但检讨当事人的一堆。看一下“执行命令重复扣款要去法院追吗?”一文吧!版主,这是你要的法律版吗?
楼主: samallan (闪云)   2022-09-17 23:21:00
如果楼上无能提出自己理想的回应内容,我不认为你有资格指正任何人的回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