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到司法机关,才发现这个制度是多么可怕
对于微小案件,法院不用传唤被告审理,直接根据检察官声请有罪判决
人民的司法权益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大帽子底下被牺牲
完全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难道人民的清白,就因为罪行微小的关系而不重要吗?
而每个被告的清白都只有一个,司法都不重视人民的清白
司法改革讲了那么多年,这种人民比较有机会遇到的制度,居然都没改
难怪人民对司法的信任会那么低
只要刑事声请简易判决的制度不改,人民对恐龙法官的印象就不会改变
因为罪行微小,制度让法官根本不知道人民有受到冤屈
也让法官背上恐龙的黑锅
这不是恐龙,什么才是恐龙?
司法院在那边搞司法改革,搞国民法官参审制,根本就是搞错重点
刑事声请简易判决的制度,是很多人民亲身接触对司法的第一印象
你看全国一年有多少刑事声请简易判决的案件,每一件被告都会觉得司法不公
因为法院连传唤被告审理的动作都没有
在这种制度之下,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怎么会高?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刑事声请简易判决这个烂制度被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