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我方赢了
被告要赔将近180万
可是最近收到法院函文
对方提起上诉
打去问书记官
书记官说对方未说明上诉理由
好奇未说明上诉理由为何不会被驳回??
想请问版上法律达人
二审是回原法院审理吗?由同一个法官审理?
还是不同法院审理?不同法官审理?(二审是三个法官?)
上诉对方不需要说明上诉理由吗?
因为我们有请律师
想请问假如上诉驳回
是法官看完上诉书状理由不合理,在还没开庭就驳回??
还是在庭上经过双方辩论再驳回?
想请问我们是交通车祸案件
二审对方翻盘的机会大吗?
我们做过2间医院的劳动力减损
交通事故也经过车祸鉴定委员会鉴定
对方呛声不赔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