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下班骑车返家途中, 停红灯的时候(静止状态下), 被后方的骑着白牌125的外籍劳工
直接撞上
后续造成我右小腿 脚踝严重开放性骨折, 当场有人报警或笔录并紧急由救护车送往邻近医
院开刀
对方机车没有强制险, 骑士本身仅有皮肉伤, 后方乘客是女友 较严重撕裂伤
女友分身是华侨但不太会说中文, 在急诊室有看到女方的台籍母亲,看起来只有她会中文可
以沟通
我在急诊室跟警方做笔录的时候当场警方有说会先帮我送调解
后续要提告可以再自行前往警局处理
今天有跟女方母亲通过电话。他连现在无法探病也不知道。还想找时间来看我
当然对话中也是有抱歉。但听到出来对于调解好像没什么概念。
不过调解也不是她的责任。她没义务要到场
我想问的是
1.对方是透过仲介来台的外籍劳工, 仲介有介入的义务或法律上的责任吗?
毕竟女友在后座也算是受害者, 调解过程女友母亲有来也只是负责翻译吧
或者他们可以认为跟自己无关, 不须理会后续所有调解或开庭
2.我是否可以在出院后, 直接先提告以求自保? 避免对方趁这期间就出境?
3.由于医药费以及后续休养期间工作损失的费用对对方来说应该不是小数目,
在这种情形下, 是否还有必要在调解时, 钜细靡遗地列出所有细项要求赔偿?
对方会不会看到金额就直接烙跑或直接拒绝要求我提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