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有代PO
请问甲公司有A股东兼员工+B股东不参与营运
B发现A有私设公司并对甲公司有掏空、背信、侵占、营业秘密(泄漏个资)等
因为B准备的资料过多,例如 A在甲公司任内涉嫌对甲公司背信有10例
Q1.那是否B要把这10例都给律师处理,也就是律师对这10例背信都写在状纸?
优点: 好像比起Q2. Q1没什优点
缺点: a.证据到哪查到哪 A只查到10例 有没有其他更多 则不知道
b.累死律师 才公司背信却要整理10个案例
Q2.由于背信是非个诉乃论,是不是只要律师能举证1例背信给检察官,只要检察官确认有
必要就会由侦查机关主动发起追查
优点:公权力的介入,可以看到更多的内帐 可能查到涉嫌背信案例超过10则
缺点:没想过有什缺点
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