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爷爷名下房子,透过买卖方式给予‘未成年’孙子(国小四年级)是否可行,
原本预计用以下方式移转不动产,但询问代书后却说因未成年孙子,不可以跟三等亲以内
买卖不动产??这与我查询的资讯有些落差,因可提供明确的汇款明细,每位赠与金额也
没超过220万,想请问各位是否我理解错误,谢谢大家回复。
一、110年期间,奶奶汇100万、父亲150万、母亲150万,每人汇款220万以内额度给小孩
,总共400万,有汇款明细资料提供国税局查询资金来源。
二、爷爷名下房子,土地现价与房子价值共400万。
三、111年,孙子透过买卖方式跟爷爷购买名下房子,移转不动产。
四、代书有提供其它方案,请问哪个方案比较可以节税。
I. 爷爷房子分二年赠与
II.爷爷赠与一半房子给奶奶,爷爷、奶奶再赠与给孙子
谢谢各位的大大回复,爷爷房子约89年持有至今,若能采用买卖方式,土地公告现值约35
0万内,则采用买卖方式,并看是否符合一生一次自用住宅优惠资格,买卖金额也会透过
汇款至爷爷帐户,房子建物评定现值约50万内,可能采用赠与方式或直接买卖,所得税估
算约9万内,爷爷本身并无其他收入所得,谢谢大家。